搜索
 

自觉接受监督 促进司法公正

2020年1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在线 2015/1/5

贵溪市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工作综述

近年来,贵溪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从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入手,落实监督责任见力度,推进内部监督求深度,抓好外部监督拓广度,编织立体监督有密度,构筑起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网络,让审判执行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了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公正的良好效果。

强化审判管理 推进内部监督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推进内部监督,完善监督制度,该院在规范化执法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执法办案考评、执法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使之更严密、更准确、更具有约束力和操作性。加大结案率、上诉率及均衡结案率等指标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提高干警办案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建立案件审核把关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等制度,促进办案质效的提高。同时,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改变过去的年终审判质效评估为每季度评估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审判质效存在的问题。

该院还积极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构建以流程管理为支撑、质效评估为重点、调研数据为参考、审判监督为制约的审判管理新机制,编织立体监督网。全面启用法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督,切实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审监庭每月定期对各业务庭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

公正司法是衡量案件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贵溪市法院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以及内外监督相结合作为案件监督的主要渠道,严把案件质量关,提高司法监督的实效性。强化审委会和分管院长、庭长的把关职责,加强对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审判案件的监督管理,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质量问题。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对每一案件从立案到归档的每个环节进行评查,每季度通报评查结果,对涉诉上访、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和通报。发放执法办案监督表,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并定期对干警遵守规章制度、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提交审委会重新讨论一次,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此外,该院在鹰潭法院系统率先设立廉政文化长廊、院史展厅,对广大干警产生了良好的教育、引导和警示效果。

自觉接受监督 提升司法透明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贵溪市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将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及时向贵溪市人大常委会和贵溪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每年“两会”期间,派出干警旁听人大代表团审议和政协分组讨论,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将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吸纳为司法监督员、民主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实现沟通联络常态化。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

目前,贵溪市法院聘请了270名司法协理员、4名司法监督员和4名民主监督员,共同参与司法监督。此外,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开通干警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并实现与最高院、省高院、鹰潭中院举报网站的四级联网对接,做到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干警违纪违法行为。

为不断保障、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该院人民陪审员人数从40名扩增至80名,演绎好“审判员、调解员、帮教员和监督员”四重角色,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减少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公正性的怀疑。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