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一条条禁令扫除积弊,一项项举措聚力反腐,铁肩担当,利剑高擎,实干创新,护航发展。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四个鹰潭”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成绩值得点赞。
落实“两个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
牵住“牛鼻子”,抓实主体责任。一年来,我市坚持上下联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出台了《中共鹰潭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常委会主体责任、市纪委常委会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制定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为5大类82个具体项目,分解到18个牵头单位和53个责任单位,落实到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理清责任担当。
为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对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并传达省委、省纪委约谈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人主要精神;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深入县、乡,与两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面对面约谈、座谈20余场次,督促指导基层党委、纪委落实责任。市委于2014年8月11日至14日,组织10个调研督查组,深入全市110个单位就学习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调研摸底和督促检查;市、县两级纪委抽调人员深入各地各单位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题督导,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同时,加强考核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组织考核组,对上一年度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出优秀和合格单位。组织政府组成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向纪委全会述职,接受评议并通报结果。严格执行“一案双究”,对“两个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问题长期存在、反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2014年以来,全市共问责党政干部63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28人;通报批评34人,诫勉谈话15人,责令书面检查5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免职3人,辞退2人,其他处理3人。
狠抓作风建设 驰而不息纠“四风”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打好“四大战役”,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打好“思想战”,强化纪律教育。及时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作风建设警示性文件,并由委局领导电话提醒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六不一带头”。同时,市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县(市、区)和部分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打好“攻坚战”,强化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系列专项治理。组织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廉政账户收到上缴的“红包”金额430余万元。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问题专项治理,抽查60个单位,对发现的4个单位的13个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清理活动,责令4个违规会所停业整顿。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专项整治,查处参赌党员干部4人。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专项检查,责令停建政府性楼堂馆所4个。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清理“吃空饷”人员334人。
打好“歼灭战”,强化督查问责。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定期研究分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分工协作方案。市、县两级纪委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密集式明察暗访。2014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督查120余次,查处问题101个、涉及相关人员106人,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27起,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同时,积极受理党风政风案件投诉举报,严查党风政风违纪违规案件,共受理投诉11件,办结8件。
打好“持久战”,强化常态长抓。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我市相继制定出台《鹰潭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鹰潭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家工作人员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市直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市直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扎紧制度笼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问责。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均同比下降20%以上。
严执纪零容忍 惩治腐败势头强劲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司执纪监督机关,激浊扬清责无旁贷,惩贪治腐勇于担当。市纪委挟雷霆万钧之势持续震慑,下大气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促成“不敢腐”的氛围,用查办的一个又一个案例,警示党员领导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线索187件,同比增长61.2%;立案186件,同比增长31.9%,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9件11人,同比增长80%和83.3%,乡科级干部71件;结案175件,处分19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重点查处了市城乡建设局原副调研员毛某、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原副所长杨某、市项目办公室资产经营部原部长陆某、余江县中童派出所原教导员童某严重违纪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把所办案件办成铁案。出台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办理办法,建立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下)访和乡镇纪委书记定期接访制度,畅通了信访渠道。出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线索排查会议制度,规范线索管理、处置和工作流程。创新办案理念,推进依法办案。坚持宽严相济,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办案政绩观,为33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抓预防强监督 以制度铁笼关住权力
在狠抓惩处的同时,预防一刻不放松。
抓预防,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我市出台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暂行办法,组织2012年以来新提拔的79名县级干部接受廉政谈话,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参观警示教育展览馆,观看警示教育片,赴饶州监狱珠湖农场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现身说法。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注重挖掘特色廉政文化资源,全市培育出省、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12个,在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中国首家生态廉政文化长廊,在贵溪二中建成300亩廉政文化进校园劳动实践基地,并分批组织全市300余名中小学生到基地劳动实践,接受廉政教育。发挥新媒体优势,传播廉政文化,开通政务微博“清风鹰潭”,改版升级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反腐倡廉动态、引导舆论方向,已发布微博700余条,信息400余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科学有效的监督举措,健全特邀监察员制度,聘请特邀监察员33名,对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各县(市、区)纪委不断创新监督方式,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促“三转”增底气 以铁的纪律建设队伍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突出执纪监督和办案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全力促“三转”,市纪委做到了“三个转变”。
从“大包大揽”向“术业专攻”转变——在转职能上突出“精”。按照“上下对应、突出主业、归类整合、总量不变”原则,对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向监督和办案主业集中,机关直接从事办案室和人数分别占机关编制数的69.2%和61.4%;各县(市、区)纪委直接从事办案室和人数均占机关编制数的60%以上。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监察局保留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2个,取消或退出93个,精减率达81%;各县(市、区)纪委共保留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51个,取消或退出197个,精减率达79.4%,确保人员和精力集中到主业上。移交份外工作职责,将原来牵头的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阳光医药等15项工作移交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主责。规范纪委书记分工,全市3个县(市、区)和市直43个单位调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业务外工作,38个乡镇纪委书记主要精力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改变了大包大揽的局面。
从“全程参与”向“监督问责”转变——在转方式上力求“实”。突出执纪监督主业,根据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确定监察机关2014年度首批监督检查项目10项,统一对外发布,确保抓主业有载体。围绕各单位履职情况开展督查14次,对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出租车管理混乱、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部分单位管理混乱、不履职、不尽责等问题,向职能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约谈8名单位负责人。围绕全市“8+1”重点工作督查220次,下发督查告知单75次,督促解决问题50多个,约谈责任人60余人次,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从“监督别人”向“正人正己”转变——在转作风上体现“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建立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参观方志敏烈士纪念馆、城市规划馆、群众路线教育图片展;组织机关20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训班;选派4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选调2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机关挂职锻炼,坚定了干部的理想信念,提升了干部综合素质。组织开展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委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针对群众重复信访增多的问题,主动包案处理群众重复上访问题11件,深入基层接访9次、下访180余次;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访民情、解民忧”,走访群众960户,投入帮扶慰问资金14万元,帮助解决问题55个,帮扶困难群众144户。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制定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机关管理等制度,规范机关运行;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公布监督电话,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灯下黑”。
沐浴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春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惟有“严”字当头,“实”字立身,千斤重担挑到底,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期待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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