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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纪实

2020年11月06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1/5

让百姓身安心暖

——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纪实

 “没想到现在一个月能领上55元的养老金,这可是祖祖辈辈从来没有过的大好事啊!”月湖区四青街道办事处杏树园村委会建设一队村民吴有莲,看着写着自己名字的养老保险存折,笑容满面。

对于百姓来说,多一份生活保障就多一份安全感,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而让百姓身安心暖一直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的努力方向和最根本的目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该局坚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不断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10月12日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获“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我市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设区市。

试点先行 经验引路

2009年9月,我市月湖区有幸作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率先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我市在无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大胆探索,努力创新,狠抓落实,有效推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也为即将启动的县市积累了宝贵经验。

作为首先试点的月湖区,在开展试点工作中,立足实际,积极创新,在全省提前建立了养老金待遇与缴费额和缴费年限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在落实省里缴费补贴3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多补贴5元,还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相应增加基础养老金,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热情。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1年7月,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被列为全省为数不多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试点设区市,使我市提前一年实现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1年10月,我市所辖县(市、区)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强化领导 精心部署

我市把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重要的惠民工程来抓,并作为政府目标任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把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加大推进实施力度。各级政府及乡镇(街道)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部署。在人员不足、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做好调查摸底、信息登记和核对、保费收缴等工作。我市还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组长包户的“三包”制度,规定工作完成时限,统一发放、登记、填写表格;各业务部门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与此同时,通过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等一系列举措,从整体上实现了“六有四抓”:即有机构,有专人,有动员,有领导,有方案,有安排,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干部专门抓,协办人员入户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保证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序推进。

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我市按照把“宣传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的要求,各县(市、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把政策标准讲清,把工作流程讲明。组织干部采取“5+2”、“白+黑”的工作方式,挨家挨户上门给农民讲解新农保政策。在宣传中为了能让群众听得懂、记得牢,月湖区还精心编排了小品《新农保》,用诙谐的语言、生动的表情,让老百姓在欣赏小品的同时了解政策、认同政策,使其积极主动参保。通过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在城区主要街道开展了集中宣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后,各县(市、区)都举行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首发仪式,从而把宣传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使这一惠民政策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保。

优化程序 服务到位

针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点多、面散、分布广和农村社保工作基础薄弱、很多工作需要上门的特点,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平台和经办能力建设。全市各乡镇(街办)都配备了专门的电脑、打印机等基础设备,并配备专门人员,实现了工作平台和服务的全覆盖。为规范业务经办行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出台了试点工作业务经办规程,编制了业务经办使用手册,对经办流程、基层平台服务标准作出了明确规范。积极推行经办窗口一站式服务、上门全程代理代办服务等措施,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提升经办能力。据统计,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共举办培训班40余次,培训人员达2500人次,建立了基本适应此项工作的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保障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突出创新 打造特色

我市各县(市、区)根据国家的指导意见和省里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试点实施方案。在保证基本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完善配套政策,着力打造本地特色。一是建立帮困扶贫机制,扩大了政府代缴困难群体范围。县(市、区)财政对适龄参保的城乡重度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适龄参保的重点优抚对象、落实了节育措施的一女户、二女户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二是建立基金监督机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参保居民未来的“养命钱”。 

 我市建立健全了基金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建立了死亡人员申报制度,及时终止死亡人员的待遇。通过建立待遇发放稽核制度,与公安、殡仪等部门比对数据信息,有效防止了基金的冒领,杜绝了基金的流失。截至2012年10月,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为459111人,参保率95.6%,征缴养老保险费7377.9万元,全市共发放养老金7071.5万元,发放率100%;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3905人,参保率96.6%,征缴养老保险费373.8万元,全市共发放养老金506万元,发放率100%。

如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带来了生活上的无忧,一位在我市生活多年的老人感叹:党和政府为我们的晚年生活再次增添了美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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