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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洪湖乡

2020年11月19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在线 2013/7/31

创新计生工作 严格依法行政

余江县洪湖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紧紧围绕“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活动为平台,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工作安排,大力开展和谐计生优质服务,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力度,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和社会氛围,取得了较好成效。

该乡先后多次获得市、县“人口计划生育先进乡镇”、“阳光计生示范乡镇”、“村(居)委会计划生育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级示范站”,最近,被命名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

强化组织领导 落实目标责任

洪湖乡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班子全体成员联系到村、负责到村,帮助各村分析问题、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明确乡直各站所、各村委会的工作职责,采取措施抓好督促落实,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年初,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权、利。并筹备召开了乡2012年计生工作会议,与全乡的村(居)、场签订了计生包干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在工作措施上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辖区单位、社区计划生育专干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阶段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每月由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对各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督查一次;坚持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有评比、通报;坚持经费投入到位,该乡为打造综合改革“阳光计生”、“诚信计生”特色品牌增加投入经费5万余元。加强了计划生育硬件建设,切实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开展有人管,任务落实有人抓,阵地作用发挥好,促使计生工作规范管理日常化,确保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强化宣传教育 转变群众观念

洪湖乡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教育及计生基本知识培训工作,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标语、专栏、发放公开信、印发宣传资料等,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同时,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洪湖乡按照“以人为本,群众需要,人文关怀”的理念,为使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贴近生活、增强依法生育观念,组织人员在“三·八”、“五·二九”、“六·一”等重大节日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横幅、宣传橱窗、小区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及计生工作新动态、新成果,实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对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开展面对面的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动员参加优生检测,在村(街道)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教育及计生基本知识培训工作,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今年上半年以来,共组织各种宣传服务活动2次,通过举办   “一日话国策”学校活动,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并在街道人口集中地开展一次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主要给过往群众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213份、避孕药具等。同时,认真做好“六清理、六落实”入户核查工作,在今年3月,对全乡人口进行了全面核查,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通过核查,掌握了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将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利益导向政策为主的宣传内容逐步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截至目前,发放各类宣传品1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20多条、宣传政策橱窗8个、免费避孕药具自取箱8个、居住较集中地段制作黑板宣传栏12个、受教育群众1.2万余人次。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使计划生育干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100%,育龄群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强化规范管理 夯实基层基础

洪湖乡高度重视计生队伍建设工作,要求乡村计生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人口计生法律知识,由专门的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定期进行行政执法知识测试,汇报一月来行政执法情况,全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在乡人口计生服务站设立行政执法服务向导图,为群众上门寻求服务提供方便。在乡大门口树立“阳光计生宣传窗”、在人口计生服务站门口树立“依法行政服务窗”、在进站路道设立“依法行政走廊”,在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公示栏及办事程序公开栏和人口之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该乡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规范管理,把人口计划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年度包村干部、计生专干评先重要依据,实行责权统一,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活动,把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居民自治重要内容。积极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扩大“诚信”群众队伍,维护法律权威,加大“非诉”执行力度。针对个别富人超生、不降低征收标准,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一律起诉到法院,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协调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责任分工,共同做好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洪湖乡突出抓好计生服务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在硬件建设、内务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确保达到“四优一满意”的标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该乡实际,开展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系列活动,制定了2013年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干部联系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每个干部都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并找出了自己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理顺了工作职责,明确了责任,并作出了公开承诺,随时接受全乡的监督,通过一系列活动,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上半年以来,从未接到一起对计生工作办事不力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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