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学前教育三年计划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鹰潭市学前教育三年计划》(2011-2013)已于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该计划,到2013年,我市将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27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投入使用,使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0%、70%、60%;基本满足农村广大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同时,幼儿在园人数将达到3万人。
发展目标:建设27所标准化幼儿园 在园幼儿人数达到3万人
根据发展计划,我市将以幼儿发展为本,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通过三年努力,我市将基本形成以县(市、区)公办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社区)和公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为适龄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到2013年,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到2013年,我市幼儿在园人数将达到3万人。同时,将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27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投入使用,使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0%、70%、60%;基本满足农村广大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六大工程”保证目标实现
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通过多渠道投资,多形式办园,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成立由发展改革、建设、规划、教育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督查小组,对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批复的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2012年底前完成补建任务,交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幼儿园。
实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工程。各级政府要按照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每年列出幼儿教育专项资金,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费用和幼儿教育专项费用。各级政府财政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设立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地方教育附加也要适当用于学前教育。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以县(市、区)财政投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为辅。
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深化学前教育改革,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家园互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推动省级示范幼儿园与乡镇中心幼儿园开展结队帮扶活动,健全帮扶长效机制。推进社区早期教育,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实施幼儿园师资配备补充工程。市、县两级编制部门要根据国家、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建立健全幼儿园公办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体系,多途径拓宽来源渠道。扩大我市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定向招生计划,积极推动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培养模式。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辅修学前教育第二学历或中期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政策,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农村幼儿教师特岗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基本满足各类幼儿园师资的需求。
实施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培养工程。2011—2013年,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远程教育资源,建立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创建市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三年内对364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市级培训。以各县(市、区)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实施园本培训;启动保教人员专业资质达标项目,委托我市职业技术学院对非学前教育专业在职幼儿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实施幼儿园安保工程。加大幼儿园安全保卫投入,改善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按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等。加强校舍安全防范和校园食品卫生工作。加大周边环境整治和园内环境建设力度。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平安校园示范学校评选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36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0所,民办幼儿园344所);省级示范幼儿园8所,市一级幼儿园15所;在园幼儿24402人;教职工2562人(其中园长335人,专任教师1724人);幼儿园占地面积186480平方米;幼儿入园率在6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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