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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2020年11月06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在线 2013/3/4

解读人:市教育局局长 王碧龙

日前,我市出台了 《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对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总体规划,以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意见》,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均衡合理,教师素质整体提高;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县域内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同时,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

根据《意见》,未来几年,我市将依据《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市各县(市、区)对办学条件低于标准的薄弱学校将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财力加快改造,努力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同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整合、重组、改扩建、教育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实现区域内优质学校支持带动薄弱学校,提高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意见》中要求,全市各地要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努力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建设,加快城镇新区学校建设,推动城镇教育园区建设,在边远山区、库区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保留、添加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意见》中指出,全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继续贯彻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农村初中实验室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贯彻实施“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低于办学标准的农村学校加大改造力度。着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妥善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人员配置问题。继续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对于城镇中小学校建设,《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把中小学建设切实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规定,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明确中小学数量、规模及选址,确保新建、改建居民区的规划与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的规划同步编制和实施。同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 合理配备义务教育教师资源

未来几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培育和形成由“千名”教学名师、“万名”骨干教师构成的多层次中小学优秀教师队伍。同时,发挥远程教育和培训基地的功效,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为农村中小学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教师。

对于合理配备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意见》要求各地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在编制总额内,对中小学教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农村教学网点按照每班1.5名教师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每年的教师增补数不得少于上年教师自然减员数。同时,严格执行城乡中小学统一岗位结构比例的规定,着力解决好农村学校英语、音乐、体育等专业教师缺乏的结构性缺编问题。完善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为重点、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非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意见》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同时,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逐步将优质高中均衡招生指标比例扩大到60%。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意见》规定,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学校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少先队活动的课时。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提出,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各级政府要增加对特殊教育的投入,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意见》同时要求各地,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重视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要建立多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制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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