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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十条举措计划三年内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

2020年11月10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在线 2013/8/19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已成为群众日益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为逐步消除鹰潭城区“大班额”现象,扎实推进 《鹰潭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书》的贯彻落实,促进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教育部门日前出台十条举措,计划三年内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

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非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蹴而就。为确保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稳步推进,我市将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采取严控学籍管理、经费管理、转学管理、师资管理、学区管理,加强重点学校监控管理,加大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强化责任意识等措施,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确保一年见效果,二年见成效,三年基本化解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在具体实施中,市教育局出台了10条具体的措施。一是加强学区管理。认真核查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严格依照有关政策,做好学区范围内正常生源的界定工作,严格执行鹰潭市城区中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招生。在鹰潭市兴办企业的台商、鹰潭境内持有客商证的客商、现役军人和市委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等子女就学,按照隶属关系管理分别由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不增加“大班额”的前提下,可选择学校就读。二是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和抢挖生源。小学招生工作一定要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低龄学生。初中招生由市、区中招办提供预录取名单,由学校复审后,办理报名手续,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生。按照管理隶属关系,凡未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其承办学籍管理的业务科室一律不得办理学籍。三是加强经费管理。各学校招收的学生,严格加强学籍管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四是加强转学管理。严格执行学生转学的有关规定,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中小学或班级,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五是加强师资管理。建立健全教师科学调配、合理流动机制,以利优化教师结构,促进广大教师能力提升。加强教师业务培训,提高教育素质。严禁无“大班额”问题学校优秀教师调入“大班额”问题较严重学校。六是加强重点学校管理。对“大班额”问题较严重的市一小、逸夫小学、市五小、市六小、师范附小、市九小、市二中和二二三队学校实施重点管理,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七是加强民办中小学管理。 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发挥重要补充力量,适度发展接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妥善安排外来务工子女就学问题。八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落实工作责任制。在解决“大班额”问题的过渡时期,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并及时整改各类隐患和问题,尤其要高度重视并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九是加快城区资源整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城区基础教育资源整合的各项任务,完成10个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新增11000余个学位,基本解决学位总体不足问题。十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城区校际之间可以实现远程教育视频互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缓解择校热现象。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确保三年成功化解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我市将加大协调力度,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化解“大班额”问题责任状;要加大招生的管理,消除“大班额”的宣传力度,通过大力宣传“大班额”的不良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化解“大班额”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指标监测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把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作为评价各有关部门及中小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该负责同志表示,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而引发安全等严重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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