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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司法局扎实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

2020年1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 2015/3/26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根据市委、市府“两办”《关于组织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的工作意见》,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和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以解决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机关效能,为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扎实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加速打造独具鹰潭特色的经济“小巨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廉洁从政,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结合实际,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着力解决“中梗阻、下搁浅”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要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机关各科、室(处、中心)切实执行好党组的决策和部署,保证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2.着力解决“干部精神不振、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要通过思想教育,严格管理,落实好干部述职和重大事项履行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3.着力解决“服务不热情、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干部服务意识。要通过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举措,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实效。

4.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规范干部行政行为。要通过健全办事制度,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创建规范、有序、公正、诚信、高效的服务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5.着力解决“行风不实、工作不细”的问题,提高干部工作效率,要通过加大思想教育力度,组织典型案件大讨论,落实责任追究等措施,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6.着力解决“四乱”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通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禁止多头执法、交叉检查、重复收费,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的问题。

7.着力解决“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至上”的问题,遏制为政不廉的腐败行为。要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促使机关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

三、工作步骤

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2月—3月初)。主要任务是对全系统“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月中旬)。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优化司法行政政务环境的浓厚氛围;二是重点抓好三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切实解决班子和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问题;三是局机关主要业务科室公开向社会承诺;四是受理投诉、查办案件,不定期检查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五是继续做好政风行风评议的整改工作;六是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3.总结阶段(10月下旬——11月底)。各县(市、区、景区)司法局要在11月上旬以前将组织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中旬书面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市司法局“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涌波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宋兴国担任副组长,郑晓斌、黄明球、王昆祥、夏寿山、徐琨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各地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和制定工作方案,并于3月底前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职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保证工作经费,提供工作条件,精心组织实施。

2.实施重点。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着重抓住影响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

3.注重实效。各地要把组织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作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来抓,克服“无所谓、差不多”、“不耐烦”等错误思想,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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