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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秀明郭清在鹰潭分会场收听收看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2020年1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 2018/10/1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鄱阳湖水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16日向江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马中平通报督察意见,省委书记刘奇作表态发言,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易炼红主持。督察组副组长刘华出席。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领导于秀明、郭清、杨金红、韦情、赵子忠、吴文戈、蔡江、张子建、汪桂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喻德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莉安,鹰潭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杨鹏,市长助理雷旭,市政府秘书长俞奇等在鹰潭分会场收听收看。 

督察认为,江西省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嘱托,努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江西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2536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337家;立案处罚545家,罚款5628万元;立案侦查48件,拘留50人;约谈91人,问责216人。 

督察指出,江西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整改不力等问题,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还不高,督察整改压力传导不足,存在前松后紧、避重就轻等问题,很多地方抱有督察是“一阵风”的心理,对整改工作持观望态度。二是敷衍整改问题多见。三是表面整改问题较为突出。四是假装整改问题时有发生。 

专项督察发现,江西省针对鄱阳湖水环境问题虽然开展了整治工作,但鄱阳湖水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部分市县污水处理问题突出,流域超标排污问题仍较常见,流域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督察要求,江西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高度重视鄱阳湖水环境保护、稀土矿山开发与保护,强化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要继续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整治、水源地保护、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等领域问题整改。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江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西省委、省政府处理。 

刘奇代表省委、省政府作表态发言。他说,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专项督察意见,既充分肯定了我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又严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的整改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江西省委、省政府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立说立行,在落实上务求实效,全面抓好各项问题整改。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与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对标,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以更大决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统筹推进、跟踪问效、强力问责抓整改,以更实举措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推进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要用好督察成果,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记者 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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