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鹰潭市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1〕14号)、《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赣发〔2012〕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努力建设文化强市
1.充分认识推进我市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的热切愿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我们深刻把握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对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重大意义。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新鹰潭的奋斗目标,强调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全市人民美好精神家园。我市正处于在新起点上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抓住和用好当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机遇,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更加有力的政策举措,推动鹰潭文化又好又快发展。
2.准确把握我市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我市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大力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着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新鹰潭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3.全面认清我市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目标任务是:
——文化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市人民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新鹰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巩固。
——文化服务力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文化创新力进一步增强。现代文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全面完成,公益性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文化企业现代法人治理制度全面形成,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日益完善。
——文化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产业增速高于GDP增速,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力争达到8%,建成10个以上产值超亿元的文化龙头企业和若干个辐射示范性强、全省知名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产业体系,使之尽快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文化创作力进一步增强。文化创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文艺流派、风格、体裁更加多样,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在国家级重点奖项评比中取得更好成绩。
——文化保障力进一步增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整体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关心人才的氛围更加浓厚。
——文化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文化对外交流明显加强,建立优秀文化产品推广、交流、销售平台,推动优秀本土文化产品和艺术家“走出去”,鹰潭文化对外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4.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要内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大力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科学理论教育引导群众的作用。
5.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大力抵制封建迷信,倡导文明新风。进一步加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景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创建力度,不断提高文明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感动鹰潭·十佳新人新事”和“鹰潭市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鹰潭人新形象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学英模、扬正气、树新风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活动,培育现代生态文明理念,推动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成为社会时尚。
6.培育新时期城市精神。立足鹰潭底蕴深厚的文化积淀,总结全市人民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璀璨明珠的生动实践,着力挖掘凝炼鹰潭城市精神。集中开展新时期城市精神主题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永不自满、永不僵化、永不停滞、永不懈怠,以思想不断解放推动事业持续发展,把城市精神内化为实现新时期奋斗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
7.深化应用对策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对策研究,推出一批社科成果,不断推进社科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规划课题,力争多出精品。
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8.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布局,确定项目,积极实施。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保障人民群众看戏、看电影、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权益,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抓好市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影剧院等项目的改、扩建工程,以及县(市、区)各类场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市文化艺术中心、807干扰台、电视发射台、报业大楼等大型文化设施,抓好公益广告宣传栏、党报阅报栏、报亭、县级城市数字影院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文化站(室)建设,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覆盖所有行政村和社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9.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鼓励文化机构和单位深入基层举办文艺演出、文化讲坛、艺术展览、电影放映等活动,提高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机关文化、广场文化等建设水平。围绕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重大事件,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欢乐舞台”等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和全民阅读活动,重点提供一批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免费提供一村一月一场电影、一村一年一场戏。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文化公共服务,支持群众依法兴办文化团体,精心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扶持一批农村文化团体,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10.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切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走文保、旅游、经济相融合的路子,重点搞好商代角山窑址的挖掘保护工作,实现入选第七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标。深入挖掘和整理鹰潭特色文化资源,编印鹰潭文化系列丛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编制鹰潭文物保护规划,推动鹰潭道教博物馆建设。积极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大力做好正一天师道音乐、道教科仪、畲族马灯舞、贵溪灯芯糕、贵溪捺菜、鹰潭果仂等特色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11.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确保按时、稳妥、有效、全面完成市艺术团、鹰潭广电报社和贵溪市艺术团的转企改制任务。认真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加快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扶持改制企业做大做强。
12.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绩效考核,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积极创新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和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扩大主流媒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13.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合理流动。重点发展图书、报纸、期刊、印刷复制、广告、会展、雕刻等文化产品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加快建设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流通基地,构建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发展和完善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等中介机构,构建文化创意产业产权保护平台、服务平台与交易平台。制定行业规范,加强相关行业组织建设,完善自律、协调、监督、服务和维权职能。引导并扩大文化消费,促进我市文化消费总量逐年提高。
14.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文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企、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成立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对本级国有文化企业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职能。巩固和深化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执法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现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一”,组建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台,实现局台分开。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业务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五、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15.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以资源整合、突出特色、聚集发展为导向,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多业并举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统筹规划建设若干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业突出、产业配套、管理规范的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基地。促成市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兴建,搭建鹰潭特色文化的展示和交易平台;建设龙虎山道教文化产业基地,打造道教文化传播研究中心、展示展演中心、体验实践中心和道教文化产品生产基地;培育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业务收入超亿元的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体育、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点、线、面相互支撑,大、中、小规模效应相互促进,传统与现代制作手段、表现方式相互整合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16.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推动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大力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业。认真实施《关于推进文化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城区做提升、景区做品牌、园区做增量、县市做特色”的思路,精心打造独具鹰潭特色的文化休闲娱乐品牌,努力把鹰潭建设成为赣东北区域文化休闲娱乐目的地。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依托龙虎山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金字招牌,深入挖掘龙虎山的道教文化、崖墓文化、民俗文化资源,增强旅游活动文化内涵,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着力建设绿色文化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雕刻创意产业。整合本地木雕、玉雕、铜雕等手工艺优势资源,建成全国知名的雕刻创意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传媒业,全市广播电视、出版、电子音像和多媒体产业综合实力指标力争进入全省前五位。
17.加快发展民营文化企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不断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降低准入门槛。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营造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公平发展的体制和法制环境,国有与民营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8.完善产业发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工商管理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的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简化文化企业用地的审批程序,优先安排文化产业发展用地,并降低相关费用。金融部门要把文化产业纳入信贷范围,增加文化企业贷款指标,对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的文化企业,应向其开放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并可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鼓励和协助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挂牌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直接在资本市场融资。
六、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
19.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引导文化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牢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神圣职责,体察人民愿望、把握群众需求,反映群众心声。推动文学艺术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和文化观念、内容、风格、流派创新,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创作氛围。鼓励文化工作者走出去、沉下去,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从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汲取丰富的思想营养,深入挖掘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用大境界、大视野、大手笔,创作更多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优秀作品。
20.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坚持以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艺创作繁荣工程为龙头,以文学、戏剧、歌曲、美术、书法等门类作品的创作生产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创作生产的规划引导,努力推动精品创作。建立鹰潭文艺作品创作生产题材库,鼓励和吸引各地文艺人才进行革命历史传统题材、地方特色文化题材、重大现实题材作品的创作生产,创作一批展示时代风貌、反映鹰潭改革发展成就的文艺精品。制定《鹰潭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扶持和奖励办法》,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形式,扶持重点文艺作品的打造。充分利用市场运作,把我市的优秀作品推向更广阔的舞台,产生更大的影响。
21.完善文化产品激励评价机制。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优秀文化产品评价和奖励机制,对获国家级奖项的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实行重奖。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介力度,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文化资源,为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弘扬主流文化价值的精品力作提供条件。
22.推动鹰潭文化对外交流。重视文化领域的多层次互访,加强与友好城市之间的文化交流。搭建鹰潭文艺名家及文艺精品的推介平台,加大对本土文艺名家及其名作的对外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我市文化实体、文艺名家主动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扩大鹰潭文化的影响。加强文化领域产品、智力、人才、技术引进工作,积极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
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3.支持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导,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持。扩大市属主流媒体的征订发行和传播覆盖面及影响力,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以名栏目、名专版、名主持人为主体的媒体品牌工程建设,打造一批优秀报刊、频道、频率、栏目和主持人。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要秉持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常态化,真实准确传播新闻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24.加强新兴媒体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国有资本进入新兴媒体。设立鹰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履行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职能,各县(市、区)也应明确机构管理互联网信息。推进市直主要网络媒体的整合,办好“鹰潭在线”和“鹰潭政务网”等重点网站,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
25.加强媒体传播能力建设。提高新闻媒体装备水平,完善采编、印刷、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尽快推进和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行。鼓励发展手机出版、手机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网络游戏、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公共视听载体等新兴传播载体。
26.提高舆情汇集和舆论引导水平。高度关注观点舆情、情绪舆情、行动舆情,加强网上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和处置,做好《网络舆情动态》和《网络舆情监测报告》的编辑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于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变化的舆情信息,确保第一时间报送和发布。落实《鹰潭市突发公共事件媒体宣传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固定的新闻发布场所,健全新闻发言人培训、联络、信息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把新闻发言人纳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
八、打造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27.造就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文化名家工程和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建立覆盖新闻、文艺、出版、广播、文化产业等各领域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储备库,完善重点培养、跟踪考察、动态管理等措施。采取聘用制、签约制、合作制等“柔性”人才政策,引进并留住、用好一批省内外优秀文化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鼓励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文化企业。定期表彰各类优秀文化工作者,对名人名家工作生活给予更多关心支持。
28.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党委宣传部设置宣传员,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保障乡镇文化站必要的工作经费。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鼓励民间文化人才从事各类文艺活动和文化创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采取“县聘乡管村用”方式,通过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考,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自愿到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工作的优秀文化人才、大学生村官,可适当提高待遇,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加大对各级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的扶持力度,培育和发展农村业余演出队、农民剧团、文化专业户、义务文化管理员等,形成一支服务群众的专兼职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29.建立完善文化人才培训机制。加强文化人才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教育,开展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完善文化人才到基层挂职锻炼和创作人才挂职体验生活、调研采风等制度。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制度环境。鼓励市内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调整专业结构,培养文化创意、动漫、网络、电子出版等新兴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工作人才。建立完善文化领域职业资格制度。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将其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纳入相关政策范围。
九、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
30.加强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从2012年起,将文化改革发展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考评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市、县两级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推进本地文化建设,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31.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政治强、懂业务、会经营管理的要求,把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文化工作,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提高文化素养,努力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注重在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
32.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认真落实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精神,确保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增长。认真落实中办发〔2007〕21号文件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实施办法,由规划建设和宣传文化部门对其规划审定、竣工验收进行联合把关。按现有政策规定,继续足额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主要用于全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市财政设立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重大宣传文化活动和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等;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乡镇开展“三项活动”和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放映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上述三项专项资金要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保证一定数量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
33.构建共同推进文化建设的新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搭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广阔平台,更好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文化领域各部门的指导。文化领域各部门要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担当起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重任。组织、政研、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税务、工信、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工商、国土、金融、公安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文化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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