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教基字〔2018〕31号
关于印发《抚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宪法
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各学校: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为进一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教育部门有关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新修正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抚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抚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
抚州市教育系统
2018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巩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建设成果,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教育部门有关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引导全市广大教育干部及师生员工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加强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干部员工和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设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总体要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通过教育系统带头广泛深入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和学生熟悉掌握宪法知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增强宪法意识,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要深刻理解把握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教育工作者全员学习宪法活动
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线,把宪法列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着力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举办一次中心组宪法学习讲座,使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增强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在各级教育网站开办宪法学习专栏专题,系统、全面、准确地介绍宪法知识,增强宪法学习宣传实效。
(二)多渠道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宪法晨读、开学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宪法教育和法治教育。校长或法治副校长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让青少年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组织师生观看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系列电视节目等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三)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于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让师生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并以此为契机,组织一系列宣传学习活动,帮助师生进一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将宪法信仰根植于内心,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建设一批宪法主题宣传阵地
把宪法教育纳入依法治教重要内容,推动建设一批突出宪法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教室)。同时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分工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真正使各项活动落实、落地,卓有成效开展起来。
(二)创新形式,增强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干部、师生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采用教育系统干部员工和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借助现代媒体传播方式,打造形式多样、手段先进的法治宣传渠道,努力扩大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三)压实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将宪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纳入学校法治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并严格开展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实、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及时进行阶段性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并于12月15日前将全年宪法学习宣传开展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唐帆,联系电话:0794—8227909
电子邮箱:fz07948227909@126.com 。
抚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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