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 扬清风
近日,崇仁县组织对全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党政主要领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两项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这是今年以来,该县对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的第8次监督检查。
近年来,该县不断创新思路、更新举措,通过项目化管理、常态化督查、透明化考核,对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形成了任务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效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军令状”明确责任
2月24日在县纪委全会上,54个单位领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由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立下了“军令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这份‘礼物’就是一份责任,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是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由‘一把手’负总责,自上而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对一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我们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能兴介绍。
2013年,崇仁县招商局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用于单位外出招商引资等支出,原局长戴某负主要责任被党内警告,并由县委对其岗位进行了调整。据了解,去年以来,除了县招商局外,还有县教师进修学校、水利局、扶贫移民局等10个单位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单位主要领导被责任追究。这些事件的追责,在全县形成了震慑力,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同时,我们还向15个乡镇纪委、9个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和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下达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明确了他们的监督责任。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也要追究责任。”黄能兴强调。
“项目包”落实任务
“推进廉文化进企业,倡导企业廉洁诚信经营。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是今年县工业园区领到的14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将全年工作项目进行分解,以“项目包”的形式发往各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是该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大亮点。年初该县研究制定了《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把全年工作任务分解成10个大项92个小项,逐一落实到各单位部门。
翻开一张张任务表,可以清晰地看到各单位的廉政任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情况”为共性项目,按照不同责任主体划分了“个性项目”,全部以“项目包”的形式,落实到对应的主体责任部门。县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党委(党组)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通过任务分解,各单位有了行动指南,担子压了,责任重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提高了。”该县纪委副书记刘卫华说。
“社会评”科学考核
为了科学地评价全县各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该县研究制定了《廉政责任透明化考核工作方案》,设置了考核内容、方法步骤、指标体系、结果运用等,采取日常检查、集中考核、社会评价、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县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去年该县工商局因年中考核评价结果落后,单位主要领导被诫勉谈话,该局马上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座谈讨论,认真查找在机关效能、服务群众、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了22条整改措施,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在年终综合考评中,不仅摘掉了这顶落后的帽子,还被评为了先进单位。
“实行廉政责任透明化考核,将考核结果列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与干部考核使用、评先评优挂钩,各单位戴上了‘紧箍咒’,责任制落实有了硬杠杠。”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长清告诉我们。去年以来该县先后有10个单位主要领导被责任追究,12名科级干部被组织调整,8个单位主要领导被诫勉谈话,16个单位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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