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擦亮公安执法服务窗口,提升对外服务形象,金溪县公安局以“三项建设”为抓手,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以提高执法质量、追赶先进为目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重教育,严把执法理念关。充分认识开展执法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公安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公安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客观需要。一是开展讨论,深化宗旨教育。针对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要求越来越高,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的大形势,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放在民警思想政治教育的突出位置,组织开展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大讨论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民警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警钟长鸣,开展提醒教育。各科所队室把民警应当注意的执法原则、执法方法和执法态度,纳入每日的执法工作之中,做到天天提醒、会会要求,尤其是对于易发生违法违纪的民警做到重点提醒,确保警钟长鸣。三是抓住机会,及时跟进教育。充分利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有利契机,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在广大民警心中生根发芽,民警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得到了较大转变,为提高执法质量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重培训,严把执法素质关。立足县局执法工作底子薄,队伍新进人员多、办案骨干少的实际,狠抓执法培训。一方面是抓重点,突出兼职法制员培训。定期召开全局兼职法制员会议,由法制科对各所队执法办案情况,兼职法制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讲评,通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学习新颁布实施的或常用法律法规,面对面地解答兼职法制员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另一方面是抓帮带,突出结对培训。针对新进人员多、办案骨干少的实际,各科所队室采取结对帮带的方式实行以老带新,即一名业务骨干带一名新手,给帮带人定责任,给新民警定目标,定期开展效果检验,有效地整合了警力,提高了队伍整体执法办案水平。
三、重管理,严把执法审核关。立足基层所队位于执法的最前沿,是全部执法流程的首要环节,也是保证执法质量的关键环节,坚持“三个做到”。一是按岗定责,做到层层负责。在落实案件审核机制过程中,研究怎样发挥内勤民警、办案民警、兼职法制员和所队领导的作用入手,进一步强化了逐级审核把关机制。二是细致阅卷,做到严格把关。法制科对基层报批的每起案件,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严把“六关”,即案件受理关、事实证据关、办案程序关、量裁处理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使基层执法办案中的问题及时得到发现和纠正。三是谨慎裁决,做到防患未然。为预防冤假错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分局对行政案件坚持“六不裁”,即案件主要事实不清不裁;证据不充分不裁;意见不统一不裁;程序违法不裁;适用法律错误不裁;处罚显失公正不裁。
四、重考核,严把执法监督关。坚持从机制建设入手,拓宽监督广度、力求监督深度,做实监督成效。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体现监督之责。先后制定或修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的意见》、《内部执法监督规定》等规定,使执法办案和日常监督、审核有具体明确的可操作性较强的依据,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监督之责。二是加强执法检查,体现监督之实。坚持不定期地组织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对重点单位、重点案件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达到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的目的。三是推进“阳光执法”,体现监督之广。以推进警务公开为契机,分别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村委会等单位聘请了24名特邀监督员,与法、检两院相关庭、科负责人一道参加县局组织召开的有关执法的联席会议,对公安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同时,该局在“三评三评”活动中实行民警评领导、群众评公安,查找执法工作中的弱点、盲点和缺点,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分局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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