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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抚州 服务大局之平安南丰

2020年1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7-03-27

南丰县公安局:以“大部制”警务改革 促全面转型升级

为着力解决警务资源碎片化分割、打防管控相互脱节、情报信息共享困难、警务效能整体不高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央“1+3”意见方案和公安部、江西省公安厅、抚州市公安局深化公安改革工作部署,南丰县公安局做到“五个坚持”,积极探索“大部制”警务改革,着力精简机构设置,优化警力配置,完善勤务机制,全力探索建立横向集成、纵向贯通、一体运行的新警务模式,推动南丰公安工作全面转型升级。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并机构,实现警务效能最大化。针对警种过多、职责交叉、警力分散、警务效能偏低等问题,该局制定《南丰县公安机关警务改革总体方案》,报经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批准后,整体推进“大部制”警务改革。在县局层面,将现有的26个内设机构实体合并组建成9个“部”,即情报指挥部、侦查实战部、治安防控部、执法规范部、交通管理部、行政服务部、科技信息部、综合管理部、国内安全保卫部。在派出所层面,将12个派出所全部纳入治安防控部统一管理,并在城区琴城派出所先行试点按照“一中心一队二室”架构,建设警务合成中心+社区警务队、矛盾纠纷调解室、行政服务室。

坚持实战需求,优化重组人员,实现警力配置科学化。按照“部”实体化管理、实战化运作要求,对现有警力进行优化重组。一是压缩指挥层级,提升作战效率。从二是统一调整分工,推动警力下沉。对民警进行统一调配进“部”内,大幅压缩了内勤、财务等非战斗岗位,精简部门,把置换出的警力全部充实到一线实战岗位和基层派出所,提升一线战斗力。三是探索“一警多能”,提升民警能力。在“部”大框架下,该局民警淡化了专业警种建制意识,不再局限于以往只办单一性质案件,而是遇到大要案件或紧急情况,在“部”统一调配下,按照模块化组合方式快速集中警力,推动合成作战,避免发生过去警力闲置、重复浪费、协作不畅、指挥不灵等问题,实现警力编制的动态调整、科学流动。

坚持合成共享,高效整合资源,实现警务活动一体化。为支撑全市各级警务贯通联动,推动全县公安警务资源立体合成、警务活动联动合成,该局在近年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全力打破“情报围墙”、“信息孤岛”、“资源壁垒”,推动信息流、业务流、管理流“三流合一”。首先依托“工作平台”穿针引线。研发“南丰县公安机关警务合成工作平台”,实现工作流、业务流和信息流“三流合一”。其次狠抓“资源整合”破墙清障。按照“共享资源,共享手段,共享线索”要求,把原先分散在各警种部门专业技术手段正开展深层次的整合,并借力新兴侦查手段,发挥打击集成效能。研究出台《南丰县公安局警务改革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把原先分散在各警种部门的财权集中到“部”统一管理,强力推进9部实体合并。并实现“警务活动”一体运行,达到了“部”内部、“部”之间、市县所纵向一体运行。

坚持全面保障,集聚合力支撑,实现警务改革常态化。为确保警务改革稳步推进,着力抓好各项保障工作,该局研究通过了《南丰县公安机关警务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全县“天网”工程建设方案》。围绕“部”组建后的内部管理、业务指导、落地执行、督导检查、绩效考核等内容建立配套运行机制,先后制定一系列配套机制,以建章立制推动各部强制入轨。此外,该局对一周要完成的任务按周排进度表、按天算工作量、按人明确责任,实行工期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查,并采取分管局领导挂点督、改革办专项督、会议调度督等方式推动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建立健全精细化考核机制,实行考核对象全员覆盖,全面激发队伍生机和活力。

坚持服务实战,机制引领驱动,实现警务改革出红利。通过一个多月的工作,该县公安机关警务改革推进良好,目前,机构、人员、场地、职能已整合到位,资源整合基本结束、平台搭建正在加速进行、技术手段整合正在全面推进。经过改革,南丰发案大幅下降,社会更加稳定,今年以来,该县八类案件、城区街面“两抢”案件零发案,城区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了6.2%,该县群众也明显感受到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服务优质,南丰县公安局的警务改革红利已惠及全县。

南丰县公安交警大队:多部门联合调解 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

“谢谢,谢谢了,这样的调解结果我们很满意。”2016年6月13日,在南丰县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一起数额达13万元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经调解达成初步协议,当事双方共同道出了感激之言。闹心而来,满意而归,这样的和谐场景在这里并不鲜见。

为快速化解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在不断摸索实践的基础上,2013年9月,南丰县公安交警大队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联合县法院、司法局在大队挂牌成立“南丰县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聘请法官、司法干部每天驻点接待来访,建立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审判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快速对接、协调联动的新机制。此后,经持续创新完善,实行调解审判、救助赔偿(保险公司和社会救助基金)、评估鉴定、法律援助等机构常驻合署办公,为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处理提供多位一体、快处快调、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2016年9月23日21时许,驾驶人刘某文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沿南丰县桔都大道行驶,行至交通路三岔路口时与骑自行车的聂某发生碰撞,造成聂某右手脱臼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伤者聂某因在南丰县城无固定住所,迟迟不肯办理出院手续,并要求交警大队进行调解。

按照传统的做法,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事先征求当事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如不愿意,则告知直接向法院诉讼;如愿意接受调解的,则组织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再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案件到了法院之后,由于法律程序复杂,周期长,成本高,往往影响事故受害方的救治,有时会导致调解失败。

得知情况后,南丰县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调解员详细询问聂某的伤情,并向双方讲解关于损失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立即联系法院诉前调解庭,庭长通过和事故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谈法律,引导双方去异求同,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据悉,自从有了专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极大方便了事故双方当事人,并能收到及时便捷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同时,处理事故的民警也可以把工作重点转向调查取证、痕迹鉴定、事故认定以及对适宜以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的当场处置上,工作强度有效缓解,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为确保交通事故司法公正,司法局和交警大队还共同拟定了一系列工作纪律,明确了司法调解工作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程,使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一直以来,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存在由于当事人在调解中对保险理赔知识不了解,不清楚保险公司在事故中到底能赔多少钱,或是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与实际保险理赔的费用可能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往往在调解过程中存在争议,影响调解协议的达成。另外许多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履行方式要等到保险公司理赔完后才能支付赔偿款项,而受害人又担心保险公司理赔款转到投保人账户后,投保人不能及时或者不支付给受害人,从而造成调解失败。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南丰交警大队领导多次到县保险行业协会和相关财保公司,努力争取支持。2014年3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理赔公司率先在大队设立理赔服务站,事故当事人只要在“服务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款由车主委托保险公司直接支付到伤者账户。这一举措提高了各方当事人对保险赔偿款项的理解和认知度,避免了当事人领取赔偿款项的后续麻烦,并极大地提高了调解协议的履行率,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保障。

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难题,南丰县公安交警大队不断拓宽服务群众方式,有效地破解了交通事故处理伤员救助难、协议执行难等瓶颈。

南丰县森林公安局:坚持打防并举 构建和谐平安林区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谐平安建设,根据南丰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南丰县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积极带头,组织全局民警在全县各林区开展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为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综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形式多样,特点创新。“今年的综治宣传首要突出亮点和创新,紧密贴近群众实际,努力深化平安南丰创建工作……”这是南丰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李国旗在召开全局综治宣传月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从而拉开了本年度综治宣传活动的序幕。为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就对做好综治宣传工作多次召开班子联席会和全局民警工作会议,积极展开讨论、听取意见、深入研究,严密制定实施方案。并围绕宣传重点,积极总结经验、创新宣传方法,充分利用电子屏、橱窗、横幅、网络、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让各界群众积极知晓和参与到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月的活动中,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内容丰富,紧贴群众。3月6日,该局机关6个科室、3个派出所,共26名民警,分五个区域在县城中兴广场、沿江路,付坊乡、太源乡,长红派出所等地开展“平安情系你我他,综合治理靠大家”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设立咨询台的方式,现场向群众宣传党中央,省、市、县政法会议精神、新形势下对社会综合治理以及平安创建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反对“邪教”、打击“黄赌毒”等相关法律法规、治安防范基础知识等。答解疑难咨询问题100多余次,发放紧贴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单、宣传册2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2台,赠送“法律服务便民卡”800余张,接受教育人数达到数千人。3月14日,太源派出所和付坊派出所根据当地实际,开展了普法宣传16场次,积极推动“法制教育进乡村”,让民警面对面、近距离与林区群众“讲法治、话平安、促和谐”的交流活动,用通俗易懂语言为群众普及生态保护、安全用电、消防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法规常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从而提高了林区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和防范能力。

构建平安,成效显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谢谢各位警察同志的帮助……”这是付坊派出所民警为当地群众吴某找回了年迈走失的老父亲,因老人患有精神病,儿子白天在城里工作,谈到不能悉心照料其父亲生活时,无比感到自责。得知此事后,付坊派出所民警主动为吴某排忧解难,与村委会干部沟通协调,让其父亲白天送到乡敬老院休息,妥善安排老人伙食和文化活动,并联系乡卫生院的医生定期帮助老人诊断病情,保证了老人日常安全,有效排解了吴某的思想顾虑,努力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与好评。

同时,该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防并举,积极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封山育林政策实施。年初以来,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严打生态犯罪、护航美丽抚州江西”专项行动和“2017利剑行动”,成立治安巡逻队,加强对全县各林区的监控;与群众联合协同,在林区村委会设立治安协查员,协助搞好治安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取得阶段性战果。期间,共受理和查处各类案件19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2起,林业行政案件1起;社会刑事案件2起,治安案件14起。调解民事纠纷16起,接受公民求助20次。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次,收缴群众主动上缴的土铳2支,管制刀具1把,有利消除了涉枪、涉爆安全隐患,全面维护了林区和谐与稳定,为打造“平安南丰”提供了坚强保证。

南丰县检察院:忠实履职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南丰县检察院坚持把“平安南丰”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该院严格规范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2016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8件130人,提起公诉98件134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毒品等多发性犯罪案件37人,提起公诉34人,有效地提升了公众安全感。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2016年批准逮捕生态文明领域刑事犯罪案件2件2人,起诉2件2人。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批准逮捕此类案件5件6人,提起公诉6件12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该院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起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2件2人,切实保障了民生民利。该院着力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质效。主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采取多项措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保证了案件质量,该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在全市多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均获好评,经评查没有发现错案和瑕疵。该院还将批捕、起诉与“诉讼监督大格局”特色工作相结合。“诉讼监督大格局”工作,即建立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执法机关、执法部门广泛参与的诉讼监督长效机制,形成在监督中密切配合,在配合中有效监督的良好执法环境。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该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2016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关押的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增进了社会和谐。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从宽处理,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该院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以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为契机,依法及时做好息诉息访、矛盾化解工作。2016年妥善处理群众来信群众来访24件202人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3人,发放救助金22000元。该院完善院领导接待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检察长接访工作,建立了预约接待、随时接待、与业务部门共同接待相等接待制度,坚持规范、热情、文明接访。同时,开展“四比四看活动”:比思想认识,看谁接访态度好;比工作效率,看谁接访案件结案率高;比业务水平,看谁重复访少;比办案质量,看谁息诉率高。

着力推进社会治理。该院注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的治安防控,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帮教服务工作,完善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和矫正人员再犯罪的发生。深入研究犯罪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机制。强化执法规范化。为了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该院以《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先后制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亲情会见制度的暂行规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意见》《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等制度。注重适用合适成年人到场制。要求公安机关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一定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并且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如果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时,则通知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或所在学校、居委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人员到场,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对未成年犯罪人的跟踪回访机制。针对涉罪未成年设立专门的联系簿,记录各类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由该院侦监、公诉、监所检察部门对涉罪未成人服刑情况、社区矫正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开展监督、帮教,做好对未成年罪犯的全面教育、挽救工作,确保其得到有效改造。此外,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深入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讲座等活动。

南丰县建设局:发挥职能作用 确保行业稳定发展

南丰县建设局充分发挥建设部门职能作用,积极落实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安定稳定,为全县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和谐的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该局及时调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照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将责任分解到人,进一步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结合成员单位职责,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从建设行业实际出发,制定了《建设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并将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建立“严打”整治斗争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化解行业矛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及行业执法检查等工作一并列入综合治理计划之中。为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该局将该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在该局建设工作会议上与其他工作一起安排部署,并结合业务工作检查,一起督促落实,提高了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南丰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

狠抓责任落实,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该局狠抓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创建工作中,按照有关制度和要求。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及时和违反有关制度的行为坚决按章处理。同时,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质量和安全工作,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监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严格规范施工企业的劳务用工方式,提高劳务用工的组织程度,严禁私招滥雇。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具有从业资格上岗证的人员后方可使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清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工作,避免由此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和恶性事件的发生。要求施工企业努力改善施工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认真做好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切实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和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工地外来、外出施工队伍管理。

注重理性执法,查处整治“两违”建设。一是宣传到位,服务到位。该局总结以前查处“两违”的经验,做到宣传到位、解释到位,让群众真正理解查处“两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查处“两违”自查自纠主动申报的优惠政策宣传到每个村,每个违章户,提高违建户主动申报的积极性。对村委会要求开会宣传解释的,该局派出专业人员现场进行讲解。二是定人定岗,责任到人。针对查处“两违”工作,该局派出业务骨干和技术骨干,组成查违小组,分片区进行基础资料核对和现场丈量测绘,然后汇总分类处理,对符合建房条件的违建户给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不符合处理规定的违建户,做好解释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让群众放心满意。三是治旧控新,跟进管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处理办法,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治旧控新的原则,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能处理的处理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坚决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违法建设处理在萌芽状态。

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该局紧紧围绕该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创建“三无县”(无群体性事件、无进京赴省集体访、无非正常进京访)为载体,结合县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上访事件。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的引发的信访矛盾隐患,该局对已开工各建设项目进行全部综合排查,没有一项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于农村建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问题引发的信访矛盾隐患,按照拆迁户自愿签订《征地补偿货币补偿协议》、《自拆房屋安全责任书》的原则,把信访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楼房建筑质量问题引发的信访矛盾隐患,由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及质量检查中心双管齐下加强建筑质量问题,今年以来未引发建筑质量信访矛盾隐患;非法建筑施工项目引发的经济矛盾隐患,该局在招标中,严格审查投标企业及开工前把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关,杜绝了非法建筑施工项目引发的经济矛盾隐患。同时,该局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和实际困难,全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率和调解成功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 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2016年南丰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和安全保卫等各项职能作用,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为全县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南丰”作出积极贡献。

扎实推进“平安市场、和谐市场”建设。成立由局长胡义华为组长,乡科级副职饶冬亮为副组长,各分局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平安市场、和谐市场”和市县级文明单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同步实施。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制度》,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基层分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该局加大对无证无照从事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常抓不懈,督促引导。在日常巡查中实行人性化管理,对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等从事无照经营者,以教育为主,督促其办理好相应手续,合法经营,并送照上门;二是重拳出击,疏堵结合。对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则作为执法重点,严厉打击。三是联合行动,齐抓共管。为使取缔无照经营形成合力,该局联合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同时,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整治。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要求,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开展了问题明胶专项整治、乳制品专项整治、元旦、春节、五一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整治、食用油市场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这些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46人次,执法车辆512台次,检查食品经营店9672户次,收缴过期、假冒伪劣食品600余公斤,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解决了食品市场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

“双打”行动持续发力。结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检查经营主体3235户,检查集贸市场12个,重点整治食品、饮料、酒类、洗涤用品、家电等区域。加大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采取打防结合,市场巡查与企业联手打假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商场、超市、专卖店、批发市场等场所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从源头上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先后查处了假冒“舒肤佳”香皂、“海飞丝”洗发水等商标侵权案4件。

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进一步加强12315规范化建设,狠抓消保队伍自身建设,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县12315中心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建立申诉举报日记制度,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案件,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和各级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做到了“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假必打、有案必查”。联合商业局、烟草专卖局、物价局等单位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现场设立申诉举报、法律法规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发放主题宣传手册5500册,当场销毁假冒伪劣物资30余种,价值2万余元。

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把学校周边市场主体准入关。积极会同教育、公安、文化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严格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防止其从事扰乱学校教学、生活、治安秩序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南丰县司法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南丰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南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劳动基地建设卓有成效。特殊人群管理连着社会稳定,为此,该局精心打造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过渡性劳动基地——桔都新航驿站。该驿站位于白舍镇望天村,是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建立的集思想教育、法制宣传、心理疏导、特困救助、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服务于一体的过渡性劳动基地。内设报到登记室、教育培训室、技能培训室、心理咨询室等,驿站下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基地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有蜜桔种植区、蔬菜种植区、水产养殖区,为“两类”人员提供岗位。驿站在江西鸿远果业有限公司、红杜鹃家政公司、花卉园林公司建有安置帮教人员就业示范点。该局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自愿书,自愿把基地劳动所得捐给家庭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有效提升了特殊人群管理水平。

普法依法治理推陈出新。该局瞄准法治建设目标,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逐渐摸索出了一条“普法+医疗”双轮驱动型普法模式。为提升组合效应,集聚法治力量,联合县中医院,以普法宣传为引领,以医疗服务为补充,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医疗组合式“套餐”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途径,增强法治建设氛围。开展“法治宣传+医疗服务进乡村”系列活动以来,发放法律及健康知识手册3200余份、普法宣传品700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100余人次,提供医疗服务3500余人次。

法治主题公园浓墨重彩。为拓展法治宣传载体,拓宽普法阵地,使法治更加寓教于乐、触手可及,以琴湖公园为依托设计法治文化公园。历时数月,几经易稿,现已全面竣工。公园不仅因地就势,把法治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法治景观点缀于山水间,还融入了南丰傩舞、蜜桔元素,精心设计法律谚语、法治漫画等形式多样、具有南丰文化特色的法治内容,使普法更接地气,市民在闲庭信步中就可感受到法治文化的浓厚氛围。

“和事厅”功能全面升级。面向全县推广的“和事厅”议事、“和事佬”处事调解模式进一步巩固升级。聚焦调解时效,不断延伸触角,把“和事厅”作为法治宣传新阵地、政策宣传新平台。吸收琴城镇茅店村“和事佬”调解经验,在村(组)开设“和事厅”组织村民议事,推选群众威望高、人缘好的村民当“和事佬”,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均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发挥他们熟悉村情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等服务,受理村民诉求,调处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现“和事厅”组织发展到516个,“和事佬”有1718人。该调解模式推行以来,基本实现了“家庭纠纷不出户、邻里矛盾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对维护农村稳定起着重要作用,深受村民好评。

队伍力量不断壮大。为切实壮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推进司法所各项工作全面高效开展,经县政府同意,完成2个公务员的招录,现已正常上班;争取到26个辅助人员岗位,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周密的笔试、面试、政审等环节,层层选拔,优中选优,不断壮大基层司法队伍。

今年,南丰县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法治南丰”为目标,着力加快普法依法治县进程;以“平安南丰”为主线,着力创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以“幸福南丰”为根本,着力强化服务大众民生职能;以人民满意为引领,着力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南丰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 积极服务大局

南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建设平安南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保稳定保平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平安南丰、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高度重视,责任明确,保障到位。为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该院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把审判工作与综治工作有机结合,保障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构建综治工作格局,将综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量化分解了综治工作目标,形成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责任分明的综治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定了《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综治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涉民生、涉欠薪、涉职务犯罪等各项专项审判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诉讼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焦点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全院综治工作达到了"四无":无一起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无一例闹访和集体上访案件,无一起案件矛盾激化现象发生。

立足审判,综治治理,维护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司法维稳职能。该院不断强化打击整治,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严打力度,有效治理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治理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和严重渎职失职的案件,着力提升刑事办案力度和质量。积极推进大调解体系新发展。该院进一步完善好诉调对接机制、调解联动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确保调解的法理情兼容。充分发挥强制执行效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立审执衔接配合,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加大执行公开和执行监督力度,探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加强执行款物管理,确保执行行为有标准、有监督、有反馈、有惩戒。此外,该院力争妥善审理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面广的特殊案件。

延伸职能,参与治理,服务发展。服务县委中心工作。该院紧扣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调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诉讼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及时跟踪案件动态,严控债务集聚引发涉稳风险。认真做好涉诉上访工作。一是及时掌握上访人员的动向,建立上访人员的档案,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及时进行排查上报。二是继续抓好重点上访人员的包案责任环节,把信访责任与审判责任相挂钩,把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工作纳入审判质量管理中去,作为评查案件质量的“硬指标”。积极服务民生工作。该院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13.3万余元;为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落实执行救助金26.5万元,为符合法律援助的14名刑事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弘扬法治。抓好自身法治文化建设,提升能力。该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开展岗位大练兵、召开学习研讨会、举办信息化“大比武”等,通过实际演练操作,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立足司法公开抓好宣传,树立形象。立案公开,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诉讼指南、风险提示等内容;庭审公开,大力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执行公开,公开执行依据、标准、程序以及全部执行过程;文书公开,通过文书上网、文书查询方式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司法公开网》公开裁判文书达800余份。去年以来,该院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旁听庭审、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报道等形式,现场说法,教育引导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并组织陪审员培训3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旁听案件2次,联合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1次,街头广场送法活动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00余份,现场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南丰县林业局:调处山林权属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南丰县山林纠纷不断增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为及时、有效地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南丰县林业局针对山林调处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平安南丰”建设贡献力量。

扎实开展山林权属纠纷大排查,强化山林权属纠纷排查机制。为预防和化解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山林矛盾纠纷,南丰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在去年年底前完成对往年全县山林权属纠纷积案的排查,并强化山林权属纠纷排查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及时下达停止林业经营的一切活动,防止矛盾积聚引发群体性事件。继续强化山林权属纠纷排查机制,定期进行排查、梳理,本着“轻重缓急、分类调处”原则来区分林权争议案件性质,筛选出群众反映较强烈、矛盾突出,涉及面积广的十起林权争议案件,着重进行调处,最终通过合理方法妥善调处。

从实际出发,本着“以调为主、以载为为辅”原则来指导调处工作。在调处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历史与现实相结合,通过全力做好林权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调处,注重以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尽可能将林权争议化解,一方面使当事人无需承受“官司”之累,另一方面使争议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去年,成功调解四起林权争议案件。

认真做好涉林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热情耐心接待来访人员,妥善处理来访信件,做好初访人员的接访和及时做好重要信访件的督办。去年以来,接待群众来访近百次,通过“江西信访网上服务中心系统”转发的十三件督办信访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有理有据进行回复,积极引导信访对象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复和越级上访。

定期到各乡镇开展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提高农民山林纠纷调处的法律意识。该局会同各乡镇维稳员定期到各乡镇开展宣传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群众中去,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林农的法律意识,让群众真正了解山林纠纷调处的程序及主张权属的证据规则。同时在日常调处工作中不断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和法规,引导林农正确对待山林纠纷矛盾。

建立健全和落实领导包案制。为加快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的进程及步伐,该局对往年山林权属纠纷积案进行了梳理,分门别类制定调处计划,对以往遗留的老大难案件准备全力以赴,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制止事态扩大,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制定调处工作激励制度,进一步推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争取“办一案,结一案”以保林区平安稳定,真正把山林纠纷引发的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进一步强化乡镇及林业部门的调处职责,明确责任。强化林业局及各乡镇林权纠纷调处委员会职责,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共同做好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法律、法规;调查全县山林纠纷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建立档案;维护山林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了解纠纷动态等;对全县的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进行指导,并督促、检查、落实、完善预防等措施;协助县人民政府调处林权纠纷,指导调纠工作并提供准确的信息等。各乡镇建立起村级调解组织,配备调解人员,明确职责,从而进一步充实了调处工作的力量,也进一步完善了山林纠纷调处网络。同时要求各乡镇林权纠纷调处委员会应及时排查掌握本辖区山林权属纠纷信息,一旦发现纠纷苗头应及时消除隐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将新发生的山林权属纠纷案件按季度进行统计上报县林业局,及时掌握全县山林权属纠纷动态,并及时予以调解。

南丰县卫计委:固本夯基 打造“平安卫计”

南丰县卫计委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卫生计生工作职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健全了综合治理网络,落实了治安防范措施,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扎实推进平安卫计创建工作,为“三宜南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2016年度,该委被南丰县综治委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该县人民医院被省综治委授予“省级首届平安医院”荣誉称号。

紧抓法制教育,夯实综治工作基础。该委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把普法融入“平安创建”活动中,注重内容与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上台阶。抓好党员干部普法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使党员干部成为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头羊。抓好广大职工普法教育。通过集中学习、法制宣传栏、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干部职工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方位的法律教育,大大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促进了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群众普法教育。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电子屏幕等形式面向全社会积极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引导理性、合法的利益诉求表达方式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

化矛盾调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该委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放在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重要位置来抓,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该委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股室、各单位每月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上报委综治办,委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维稳工作会,分析研究全系统矛盾纠纷化解情况、维稳工作形势,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坚持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强化领导责任、坚持领导包案,按分工及部门职责,实行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四定三包”责任制,限期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坚持矛盾纠纷总结协调制度。完善涉稳矛盾纠纷风险评估,对涉及多部门或者较长时间没有得到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进行总结分析,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狠抓重点工作,打造平安卫生计生。该委在社会综合治理管理工作中,围绕卫计工作特点,狠抓各项综治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卫计创建。一是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抓好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和强化了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事故分析、通报制度,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安全用药和医疗价格监管,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依法依规为群众提供人性化、规范化的医疗服务,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纠纷。三是狠抓安全生产工作。采取长效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在全系统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对下属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单位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和紧急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以及医疗检查、治疗仪器、高压氧筒、高压灭菌器、锅炉等压力容器、配电室、电梯、车辆、水、电、暖等设备和设施的保养情况,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四是认真办理来信来访。设立投诉箱,公布投诉热线,并开通了网络投诉方式,畅通了民意反映渠道,切实解决了突出信访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五是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无理上访、缠访以及借信访事件蓄意谋取不正当利益和损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加大安全防范基础实施投入,安装视频探头220个;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参保,全县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健全。六是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的预防、监测和控制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完善控制措施,提高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水平。

强化监督措施,着力完善考评制度。该委加强综治工作督查指导,定期就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深入开展。落实了综治台账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有力地推动该委综治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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