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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政的“南城视角”

2020年11月19日 10阅读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6-01-13

财政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2016年,中央财政选在原有浙江、宁夏2个试点省区的基础上,新增河北、辽宁、江西、山东等11个省份开展试点。为此,笔者对南城县12个乡镇的150个村进行了调研,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探讨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的对策—— 

村级财政的“南城视角” 

问题:底子薄、不平衡、模式单一 

调查显示,该县150个村中,其中村集体经济规模1—5万元的63个,5—10万元的5个,10—15万元的2个,15—20万元的1个,20—50万元的1个,50—100万元的2个,100万元以上的1个。

底子薄。全县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万元的有75个村。由于收入少,底子薄,村“两委”无钱办事问题相当突出,收入只能勉强应付日常的工作开支或做些小修小补的工作,至于建桥修路、挖渠修堤、建设农村文化阵地等工作却力不从心,只能依靠上级拨款或群众集资投工投劳等方法解决。

经济发展不平衡。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出现两极分化的势头。在12个乡镇中,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村的最高比重也才占17%。而像洪门、里塔、浔溪等3个乡镇的28个村竟然全为“空壳村”,沙洲、万坊、天井源、新丰街4个乡镇没有一个村的集体经济超过10万元。就同一乡镇而言,发展也极不平衡,如建昌镇有17个村,集体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和50—100万元的村各有1个,但绝大部分村的集体收入还是在5万元以下。

发展模式单一。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中,拥有种植实体的有53个,多为南丰蜜橘、板栗、麻姑仙枣等,但全是在原有经济基础上保留和发展起来的。养殖实体多为“一村一塘”、水库租赁等,很少搞鱼塘立体综合开发生产。有少数村依托本村的自然优势,兴办了小型木材和竹制品加工厂,但都管理粗放,效益不高,收入不稳定。像“公司+村”、“农户+村”这样合资合营、引资联营、股份合作的实体几乎没有。

原因:两个缺失、一个不规范 

缺思路。有的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不善于因地制宜发展本村的集体经济;有的村干部忙于“中心工作”,多数村干部顾及自家的生产和生活,很少把时间和精力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上;有的村干部“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对发展集体经济不热心,不主动去想点子,找路子;有的村干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容易满足于出租房屋、土地、水面、林地等微小的租金收入,对发展集体经济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思路。缺资金。大部分村委会发展集体经济有很好的自然条件,但由于原有的集体经济基础差,底子薄,普遍存在着没有资金发展新项目。

此外,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集体资金使用不当,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监督,有个别原来集体经济收入比较好的村不把资金合理用在发展集体经济上,而是用在其他消费上,致使集体经济无从发展。

对策:找对人、找准办法 

选准“班长”。一个村稳不稳定,经济增长速度快不快,集体经济搞得好不好,关键要看有没有一个好的带头人。要把年轻、文化高、观念新、会办事、能办成事、群众信赖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支部的岗位上。同时加强培训,增强村干部的政策观念和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使他们既懂党务,又懂经济。广大村干部要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本村实际,多动脑筋,想法子,闯出一条适合本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将原集体经营的资产,按村里的实有人口进行股权分配,使每一个村民都成为集体经济的股东。积极吸引农村经营大户、私营业主投资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各自的职权。从而,明晰产权关系,实现村企分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村级集体经济真正成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比如,建昌镇有2个村、株良镇有1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都在50万元以上,而且都在公路沿线,针对这种优势,可以通过招商引进企业,发展壮大村级经济。

胡进 特约记者 揭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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