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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公信力有很大提升

2020年1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0-05-14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检察”系列报道—— 检察机关公信力有很大提升——访市人大常委、内司委主任委员封文元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个上午,市人大常委、内司委主任委员封文元谈起对检察工作的印象,他深有感触。封文元认为,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公信力有很大提升。

据了解,近年来,为了使诉讼监督在力度、深度、满意度上求得突破,我市检察机关多管齐下,不断拓宽监督案源渠道。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通过实行网上代码举报制度、检察长接待制度、定期组织举报宣传、开门大接访等措施,广泛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收集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廉政监督员分布行业广、接触信息多、反映情况准的优势,在“两员”中积极收集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对司法工作很有研究的封文元认为,这些举措不但形成了特约检察员和廉政监督员“一职双效”的良好工作局面,而且有利于“人民检察院人民来监督”工作氛围的形成。

谈到这一点,封文元还特意举了一个例子。2008年7月,广昌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某乡镇村民反映一家工厂从事废旧塑料加工污染环境的案件。该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建议对该厂污染环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县环保局在调查取证后采纳了检察建议,责令塑料厂立即停止非法生产,并立即搬迁。封文元认为,在这看似简单的百姓举报企业污染案件中,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在拓宽监督案源渠道方面发挥的作用。

与此同时,为了让诉讼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我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在维护百姓权益上下功夫。封文元给记者讲述了一件记忆深刻的真实故事:曾某因家里火灾殃及邻居,造成邻居财物损失,被当地县法院判处赔偿邻居13万余元,并直接从曾某一家每月全部980元收入中执行880元,曾某不服法院判决,向当地检察院提出申诉。县检察院认真调查核实后,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仅剩100元不足以维持其家庭基本生活为由,向法院发出改变执行裁定的检察建议,并得到县法院采纳,县法院因此变更了执行金额,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维护了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封文元说,我市检察机关在诉讼工作中,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由于工作关系,平时封文元与检察机关联系较多,他对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的评价很高。封文元说,全市检察系统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开展检察工作、促进公正执法的保障,通过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和制度,把接受人大监督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虚心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组织整改,增进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促进和保障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一改过去各业务部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格局,通过“合纵连横”,在加强全市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建立相应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制度和工作联系制度,把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整体监督的合力。

结束采访的时候,封文元希望全市检察机关一如既往,再接再厉,继续严格执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同时,他也呼吁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共创和谐社会。

何志刚 曹雯芹 记者 段结兵 记者 胡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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