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委市政府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市将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完善利益导向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四大举措,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
积极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现行人口计生政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征收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机制。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三是建立健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切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加大对 “选择性别非法终止妊娠行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专项治理力度。四是建立健全人口发展决策支持机制。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和人口统计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人口信息,为科学决策、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大力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强基提质”工程。一是配齐配强人口计生技术队伍。县级计生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应达到20人以上,乡级计生中心服务站不少于5人,普通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不少于2人。计生服务机构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二是配齐配强村级人口计生队伍。村级计生专干全部实行聘用制,建立村级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育龄妇女小组长)的约束和奖励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三是打造均等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推进城区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巩固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四是打造阳光化的便民维权平台。大力开展“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行动,建立覆盖各县(区)的“12356阳光计生热线”,推行“一次求助、限时到位”的服务承诺制。把计生协会工作积极融入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的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议之中。
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一是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措施。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城乡独生子女伤残及死亡家庭扶助、农村不再生育的独女家庭和已实行绝育措施的二女家庭参加国家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制度,落实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0—6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家庭爱心保险制度。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切实解决计生家庭老有所养的问题。二是制定实施计生家庭优惠政策。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定对计生家庭的倾斜政策。
全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 “家庭和谐幸福行动”实现全覆盖。深入开展“家庭和谐幸福行动”,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建立县、乡两级计生服务机构工作统一领导、人员统一聘用、经费统一管理、业务统一规范、信息统一利用等一体化管理机制。三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全覆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四是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展争创全国计生优质服务中心(站)活动,“十二五”期末,全市县、乡两级计生服务机构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计生优质服务能力,加强生殖健康保健,使人人享有生殖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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