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教基字〔2018〕23号
关于印发《抚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按照上级关于大力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抚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抚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规程
(试行)
随着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不断推进,研学实践已经成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成为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新常态。为了规范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流程,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教师、学生、研学基地、承接机构的工作职责,形成合力,提升研学实践质量和水平,引导和推动研学实践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一、教育行政部门
1.有一个总体工作安排。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研学实践基地、研学线路和课程体系。对研学实践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将研学实践教育任务分解细化到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有一套管理系统。有一套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管理系统,对所辖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课程计划、课时安排、出行任务、出行安排、安全保障、出行审批、考核评估,实现行前、行中、行后全方位管理。
3.有一套报备制度。在本县区内的研学活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跨县区或到市外开展的研学活动,先由县区教育部门审核,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市直学校的研学活动由市教育局审批。
二、中小学校
1.有一套研学活动计划。将研学活动列入教学计划,根据课程计划,制定每次出行的具体活动方案,包括活动主题、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出行学生的年级、数量、出行安全预案等。研学活动时间原则上与教学时间同步安排,尽可能避开双休日、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期。活动方案须在出行前10天上传至抚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管理系统。
2.有一场行前说明会。在出行前一周,学校须召开师生和家长参加的行前说明会,使学生及家长对研学实践的目的意义、出行时间地点、收费情况、安全注意事项,携带物品等情况作全面了解,让学生更深刻了解研学实践活动,争取家长支持和配合。
3.有一次研学成果展示。建立健全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评价机制。研学实践结束后,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以研学实践为内容的班会活动,让每个学生展示研学实践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研学实践报告会,制作一期研学实践宣传栏,充分展示研学实践成果。
三、教师
1.有一次行前安全教育。出行前,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身体状况进行了解,为学生购买保险,与有关方面签订安全协议。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勘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带队教师加强研学实践途中的安全管理,带队负责人每天将活动情况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学校将活动情况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有一次行前课程指导。充分结合学生特点和研学活动线路情况,为学生提供活动主题选择及提出问题的机会,引导学生构思选题,鼓励学生提出感兴趣的问题,实时捕捉活动中学生动态生成的问题。组织学生围绕问题展开讨论,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方案的制定,通过合理的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实施方法和路径选择,对活动可利用的资源及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增强活动的计划性,提高学生的活动规划能力。
3.有一个客观评价。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结果呈现方式,鼓励多种形式的结果呈现与交流。指导学生学会通过撰写活动报告、反思日志、心得笔记等方式,反思成败得失,提升个体经验,促进知识构建,对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情况和成效作出客观性评价。将学生的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的综合评价体系,写入成长报告手册,作为学生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
四、学生
1.有一份行前准备材料。根据研学实践教育课程,选好研学主题,通过查找有关资料,准备研学器材,列出研学计划和研学问题,进行提前预习、预研,带着课题去研学。
2.有一本行中写实记录。学生是研学实践的参与者而不是游客,在研学实践中要积极参与,主动思考,在小组活动中要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特长和活动需要,明确自己任务,做到充分发挥自己潜力。每个学生要准备一本研学手册,在研学中,要对整个研学过程进行真实记录。
3.有一次行后成果展示。研学结束后,每个学生要认真整理研学记录,形成研学成果进行展示。展示方式可以通过撰写研学游记、研学心得、研学报告、研学论文、研学小制作、研学小发明、绘画、摄影、戏剧与表演等多种形式呈现。
五、研学基地
1.有一支研学指导队伍。培养一批对基地课程有较深理解和辅导能力的研学实践教育指导人员。培养一批优秀讲解员,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区别讲解,尽可能为学生在现场提供亲身体验和交流互动的机会。
2有一本研学指导课程。加强课程建设,打造一批有研学意义的项目。编印基地研学课程,课程要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突出基地特色,使学生到基地就能根据课程要求开展研学活动。
3.有一套安全保障设施。加强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定期检查维护安全设备,充分排查和消除基地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到基地开展活动的安全。
六、承接机构
1.有一套研学实践资质。承办研学实践的机构,在注册资金、经营许可,办公场地、从业人员、合作单位等方面均具有相应资质。面向全市推荐的承办机构还必须符合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机构准入资格,禁止学校委托没有资质的机构承接中小学生的研学实践活动。
2.有一个研学活动主题。围绕“品读临川文化,热爱家乡抚州”主题,按照抚府办发〔2017〕58号文件推荐的精品路线,形成一批研学实践教育课程。
3.有一支专业的研学队伍。配有专业研学实践导师和旅游专业管理人员,定期组织专门培训。配有专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研学实践全过程安全管理,定期对研学成果进行总结,及时报告安全运行情况和工作成果。
抚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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