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 月18日在抚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何大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三个月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教育、监督和引导,稳定干部队伍的思想,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摸准实情,以发展的眼光、从和谐的高度谋划法院的工作,实现了审判和法院其他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并取得一定的进展。
一、围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抚州赶超发展,积极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去年12月以来,我院继续突出审判、执行工作这个中心,共审结和执结各类案件204件。一是致力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107件,其中,调解结案16件,占15%。重点化解征地、拆迁、安置等矛盾纠纷,加强对群体性案件的审理,着力做好群众工作,从根本上理顺群众的情绪;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涉农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和环境侵权案件,共审结上述案件15件,促进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稳妥审理行政案件,结案12件,办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增进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共对7件案件实行了减、免、缓交诉讼费政策,金额达15.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改进执行工作,加强执行和解,减少执行对抗,执结案件13件,执结标的金额5871万元;共审结再审案件10件,办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7件,保障了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的权利;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办结上访案件14件,其中,涉诉案件息访11件,息访率达78.6%。二是致力于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着力审理好企业改制、破产案件和涉客商纠纷案件,共审理涉客商民商事案件6件,结案标的金额达813万余元;有11件企业破产案件正在审理之中,注重做好职工安置和思想疏导工作,促进平稳、无震荡破产。三是致力于维护稳定,确保社会安定有序。首先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确保社会稳定。把打击的重点始终对准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共判处犯罪分子16人,保障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其次是坚持宽严相济,做到理性严打。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尽量促进当事人和解,妥善调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再次是多措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坚持开展“送法上门”、送法进看守所等活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搞好审判延伸服务。
二、围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抚州赶超发展,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倾力关怀下,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市委、市人大按照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业务、清正廉洁、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标准,为市中院配备了3名副院长,加强了中院领导班子力量,增强了战斗力。目前,中院领导班子的结构更趋合理,已完成党组成员分工,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中院按照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加强和政法委与当地党委的汇报、沟通协调工作,积极提出下级法院领导班子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了市委选配3个基层法院“一把手”的相关配合工作。此外,在市人大的关心下,中院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了6名审判员,进一步加强了法官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教育和引导,继续保持干部队伍振奋的精神、蓬勃的朝气和昂扬的锐气。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召开会议、找干警谈心等方式,向干警灌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的工作理念:树立正确的司法和谐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树立正确的维护稳定观,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树立正确的司法权威观,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和享受司法公正带来的实惠。通过教育和引导,干警队伍思想稳定,继续保持了振奋的精神、蓬勃的朝气和昂扬的锐气。三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大力推进法院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等党内监督制度,促进了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年初,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贯彻了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了院党组和党组成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对全市法院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全市法院必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的作风建设,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
在开展工作的全过程中,我院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拓宽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渠道,切实做到在研究工作时,主动安排监督,在开展工作时,主动邀请监督。三个月来,先后走访人大代表23人次,办理人大信访转办件6件,并及时答复了办理的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
三个月来,我院各项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主要是: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待继续深入,少数法官素质不高,审判、执行行为仍然不够规范;执行难和处理涉诉信访难依然没有得到根治,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争取各方重视、理解和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抚州赶超发展,谋划法院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五大建设”,促进“五个和谐”,打造和谐法院,为实施“全力主攻两区,推进三大建设”的发展战略和实现抚州赶超发展,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了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抓好落实。
(一)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审判业务建设,促进司法和谐的工作模式的创新。
1、着眼于促进和谐,加大以“和谐方式”解决纠纷的比重,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好市委书记钟利贵同志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比重。进一步拓宽调解适用范围,除因案件性质无法调解外,原则上调解、协调、和解都可以作为司法处理的首选程序。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努力促进各种社会关系的和睦与和谐。妥善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促进干群关系和谐。妥善审理环境侵权案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申诉与申请再审制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的权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继续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2、着眼于服务发展,大力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促进改革顺利进行;妥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保障我市的创造活力和创新能力;依法审理好涉外商事纠纷案件,维护抚州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3、着眼于维护稳定,坚持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深化刑事审判改革,提高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加大对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促进当事人和解,努力实现轻罪刑事案件一审终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协作和谐的优秀团队的打造。
1、抓班子建设,凝聚人心促和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以民主的氛围,激发干警的主人翁精神,使干警树立法院发展人人有责意识,从而主动担负起法院发展重任。切实关心干警,尽最大可能逐步解决好干警的切身利益问题。
2、抓素质培养,全面发展促和谐。继续实施提升案件质量和提升队伍素质这“两个战略提升”的发展思路,加大审判执行管理力度,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办案差错责任追究、法官庭审行为、裁判文书制作这四个方面的规范,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严格法官职业准入,提高法官遴选质量;强化法官职业意识,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着力贯彻落实好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的作风建设;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关心干警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注重加强干警的体能锻炼,注重培养干警健康的人格,提升干警的心理素质。
3、抓文化建设,激发团队精神促和谐。一是加强司法宣传,弘扬司法公正的主旋律。主动融入全市宣传工作主流之中,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二是开展争先创优,用争创助力。明确各项工作和各个岗位的争创目标、争先要求,通过创建手段促进各项工作都走在法院系统前列。三是树立先进典型,用典型引路。在全市法院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昭示法院文化的精神内涵和巨大动力。四是建设文化设施,夯实文化根基。办好机关刊物《抚州法苑》,让法官“写有园地”;建好“抚州法院网”,让法官“看有平台”;建好图书室,着力抓好人民法庭图书室建设,让法官“学有地方”;建好法官文体活动设施,让法官“聚有场所”,开展文娱活动,激发团队精神,培养干警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精神。
(三)坚持科学管理,继续推行规范化建设,促进有序和谐的管理机制的完善。
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完善和落实各种工作机制和制度。以提高审判效率为目标,以规范审执秩序为核心,以立案庭为主体,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审监庭(监察室)为主体,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以提高法官素质为目标,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政治部为主体,强化司法人事管理。以服务审判为目标,以促进高效运转为核心,以办公室(司法行政处)为主体,强化司法政务管理。
(四)坚持固本强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庄重和谐的法制形象的树立。
以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龙头,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审判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水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二级、三级专网建设。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落实从优待基层、从优待一线的政策,继续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软硬件建设,形成抓基层基础的强大合力。积极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落实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加强人民法庭专项建设领导,落实好人民法庭建设项目,确保在2008年底前基本完成人民法庭建设任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交通、通讯、法庭设施等物质装备保障水平,让基层工作有活力、有吸引力。
(五)坚持联动机制,加强司法环境建设,促进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的形成。
完善内外联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党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外部司法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政治保证,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统一,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的统一。坚持有为有位,积极主动化解深化改革进程中遇到的矛盾,争取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对涉及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改革措施以及重大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审判事业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
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的自觉性。将接受监督当作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定期认真报告法院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视察法院工作,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办理议案、提案、意见和督办案件,不断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提高接受监督的实效性。正确对待舆论的监督,围绕大局和重要题材准确发布信息、引导舆论,争取新闻宣传的主动权。
各位代表,抚州的发展给法院工作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赋予我们更大的责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更加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同心同德,共同奋斗,努力实现服务发展要有新作为,履行职能要创新特色,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的要求,全面完成保障社会和谐、服务赶超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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