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1-03-31

——2011年2月22日在抚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何大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抚州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12件(含旧存),审结967件,结案率95.6%,结案中,刑事案件184件,一审判决生效人犯71人;民商事案件661件;行政诉讼案件94件;复查案件28件。新收执行案件49件,执结69件(含旧存),执结标的金额3.5亿元。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919件(含旧存),审结9622件(不含复查案件)。结案中,刑事案件1115件,一审判决生效人犯1373人;民商事案件8198件;行政诉讼案件309件。新收执行案件2634件,执结2397件(含旧存),执结标的金额5.6亿元。在履行职能中,我院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赶超发展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

坚持能动司法,狠抓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能动司法上下功夫,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在服从服务大局中谋求司法新作为。一是努力为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司法保障。共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31件,保障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59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股权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案件71件,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保障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战略顺利实施;审结涉内外资企业和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案件、涉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45件,优化招商引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二是努力为推进国企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积极稳妥审理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案件5件,着力规范破产清算行为,加大破产债权清收力度,实现资产变现最大化;协调安置企业职工,实现了平稳破产。妥善审理非工口国企债权债务、职工劳动争议等纠纷32件,保障非工口国企改革顺利进行,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努力为“三农”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及时出台为洪涝灾害恢复生产、灾后重建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审结灾民维权、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等“三农”案件109件,维护农民利益,促进了农村稳定。

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着力转变审判观念,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牢固树立调解是高质量、高效益审判和高水平司法能力的观念,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要求,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的全过程;创新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8.4%,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息诉服判率为92.4%。二是着力维护民本民生,高度重视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223件,妥善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着力做好维权工作,高度重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优先审理涉及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利益案件49件,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继承和抚养、赡养等矛盾纠纷7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民事审判第一庭被评为全市“三·八”红旗集体、全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十佳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在惩防并举上下功夫,维护社会秩序安定和谐。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大力强化惩治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区域性治安犯罪,审结案件35件,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坚决惩治各类渎职犯罪和腐败犯罪,审结案件9件,促进了反腐败斗争顺利开展。二是突出宽严相济,大力提高办案效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抓紧抓好大案要案审判,从重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罪犯54名;区别对待,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44名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三是突出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审结减刑、假释案件41件,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和转化。在公安看守所开展法律政策专题讲座,增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46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及和谐平安创建等工作,加强对未成年罪犯帮教,通过审查假释案件社区矫正环境等方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

在协调规范上下功夫,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全市法院推行行政案件提级、指定管辖、异地审理,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完善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除依法不可以协调的案件外,共协调解决行政纠纷55件,协调率为69%,化解了大量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为行政部门决策提供意见建议12条,促进了行政行为规范;执结非诉行政案件9件,支持了依法行政。

二、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本司法的新期待,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

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让司法更好地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体察民情,把对人民群众的亲情融入司法过程。设立网上民意沟通信箱、院长信箱,完善网络民意沟通机制。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预约接访、随时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相结合,接待群众来访29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85件次,畅通了信访渠道。积极做好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6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排查积案41件,化解33件,化解息访率为80.5%,建立涉诉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了无非正常访、无越级集体访的良好效果。

提供民便,把对人民群众的关爱融入司法过程。按照立案信访窗口“六统一”的标准,规范窗口名称、外观标识、功能设置、装备配置、文明用语和工作制度,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共立案962件,方便群众诉求,保障群众诉权。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在全市法院设立流动法庭、假日法庭、墟日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完善简易纠纷速裁机制,减轻群众讼累。创新便民举措,提供案件信息电话查询服务326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20人次,拉近了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排解民忧,把对人民群众的体恤融入司法过程。依法适用诉讼费缓、减、免交政策,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做好市政协关于“为涉法涉诉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的建议”提案的相关工作,努力争取政府支持,筹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30万元;出台救助实施办法,规范救助程序,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救急解困,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

满足民需,把对人民群众的呵护融入司法过程。一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市综治委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法院与综治部门执行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外部协调,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案件信息录入制度,规范执行工作,提高了执行效率。三是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在2009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清理委托执行积案201件,积案执结率达100%,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实现了执行工作新突破。

三、坚持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着力完善提升人民法官素质的新举措,扎实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

注重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全市法院院长参加全国轮训,引导干警牢固确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推广南丰法院规范文明接待用语,彰显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组织干警参加唱凯决堤抗洪救灾、恢复生产、灾后重建,以及玉树大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救灾捐款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政治思想工作,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为干事创业注入了强大动力。继2008年黎川县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后,南丰县法院又获此殊荣;有2个基层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2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市中级法院被评为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涌现了全省先进工作者张员娇、“感动抚州”十佳政法之星饶辉华、罗晔等大批先进典型。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落实业务培训计划,推广法官教法官培训方式,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134人次;开展警容、警风、警纪、警德教育,提升司法警察安全保卫能力;抽调全市法院309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专业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评选“精品案件”10件和“优秀裁判文书”10篇,总结推广临川区法院“1+N”多元纠纷解决模式,提升法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编辑《法院信息》,被市委、省法院、省委、最高法院采用258条;抚州法院网发布排行,有11个月名列全国中级法院前10位,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市级以上调研宣传成果2584篇,积极探索和丰富司法理论与实践的新内涵,促进了法官理论水平的提高。

注重司法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作风转变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组织对违规收费等专项检查,改进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组织纪律作风。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推行审判绩效、调解工作、执行工作以及对基层法院工作考评,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形成了靠制度管案、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

注重反腐倡廉建设。开设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课堂,组织廉洁从政知识考试;抓示范教育,积极开展“廉勤之星”评选,抓警示教育,以案施教、以案明纪;实施廉政说明、廉政提醒、廉政告诫、廉政谈话,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挑选15名干警担任兼职监察员,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3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司法监督员,随案发放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监督卡,配合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对本院开展实地巡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直接、实时监督。全面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和对重大民商事案件监督工作,强化风险点查找、风险防范和风险预警,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全市法院未出现违法违纪案件,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坚持重心下移、强本固基,努力寻求基层基础工作的新突破,大力增强全市法院发展后劲

始终把加强基层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基层基础,发挥基层优势。

着眼宏观部署,牢牢把握基层司法方向。推行目标管理考评,出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及责任分工方案》,从涉及人民法院工作大局的问题入手,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从涉及法院司法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加强对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的监督指导,确保了全市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着眼业务指导,大力提升基层司法能力。针对审判执行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案件质量分析会、疑难案件研讨会等形式,澄清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执法尺度。编发《抚州民事审判》等业务指导刊物,开设业务讨论专栏,推行案例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司法统计分析,完善审判态势分析制度。审结二审案件763件,加强跟踪调研和分析通报,推进了个案监督指导。

着眼基层建设,帮助解决基层实际困难。招录39名公务员,充实到基层法院,为基层发展积累人力资源。加强纵向联系,争取加大政法专项补助的支持力度。市中级法院完成数字信息化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有9个基层法院完成审判综合大楼建设,21个人民法庭竣工交付使用,8个人民法庭正在建设;与此同时,加强审判法庭装备、交通设施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基层法院执法办案条件得到新的改善。

五、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拓展司法公开民主的新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切实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定期报告法院工作,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情况专项审议意见。全面梳理人大代表在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研究、制定和落实改进工作的措施,办结后及时回复。受理人大转办件20件,已全部办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定期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和落实意见、建议,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举办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班,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6次,落实法律监督制度;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媒体沟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特别是涉及民生的各类矛盾日益突出,社情舆情对法院工作更为关注,司法的难度越来越大,法院协调利益关系、维护人民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法院队伍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和司法廉洁方面与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与党和人民的期盼,依然存在差距和不足。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抚州在新的起点上推动赶超发展新突破、新跨越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我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四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赶超发展、提速进位、争创一流”的目标要求和“两抓、两化、两转变”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抚州赶超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能动司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在保障“十二五”良好开局上出新招、求实效。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犯罪、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大力推进服务型、主动型、高效型司法,积极审理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生的纠纷案件,为促进抚州赶超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加强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满意度上出新招、求实效。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规范窗口功能、完善窗口制度,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完善巡回审判制度。以解决诉讼难、执行难为重点,不断从司法领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加强审判管理,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在建立科学的司法体制机制上出新招、求实效。坚持把握方向、立足国情、依法推进、确保公正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央关于司法保障制度的改革,落实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认真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弘扬司法民主,加强监督制约,推进司法公开。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以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为目标,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绩效。

四、加强能力建设,突出抓党建带队建,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素质上出新招、求实效。广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党建重点,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培训改革,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加强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全力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实现抚州赶超发展新突破、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