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教基字〔2018〕21号
关于组织实施
幼儿园结对帮扶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社会事业)局、市保育院:
为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一类幼儿园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帮扶薄弱幼儿园特别是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展,努力扩大全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一类幼儿园结对帮扶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城区薄弱幼儿园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参加结对帮扶的幼儿园(以下简称引领园)为全市每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一类幼儿园,被帮扶幼儿园(以下简称扶持园)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城区民办薄弱幼儿园。
二、实施目标
通过办学引导、送教下乡、观摩研讨、跟班实践等多种形式,搭建引领园和扶持园交流平台,引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相对薄弱的幼儿园辐射与拓展。使扶持园办园行为逐步规范,办园水平逐步提高。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在办学思想、教学手段、管理制度与发展理念等方面缩小园际差距,促进均衡发展,有效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和整体办园水平。
三、帮扶方式
结对帮扶活动以省级示范幼儿园、市一级一类幼儿园为骨干,通过双方幼儿园互派园长和教师交流、学习,开展保育教育研讨、示范性教学、优质教育活动展示、专题讲座、帮助改善办园条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帮助扶持园提高的同时,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省示范幼儿园每年帮扶3所薄弱园(其中2所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市一级一类幼儿园每年帮扶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扶持园为经县级教育部门批准独立举办的幼儿园,原则上,在本县区内选择结对帮扶对象,也可跨区域帮扶,帮扶年限为两学年。
四、帮扶措施
帮扶期间,各引领园要帮助扶持园建立和完善园内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开展教师业务培训、组织教科研活动,指导扶持园开展环境创设、卫生保健、家园共育、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
1.确定活动方案。引领园要指派专人负责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到扶持园了解园情,确立帮扶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与扶持园签订帮扶协议。
2.健全管理制度。引领园要帮助扶持园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完善园务会、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安全小组等组织机构;健全教研、财务管理、幼儿接送、卫生安全、家园共育等各项制度,推进扶持园园务管理规范化。
3. 实施换岗交流。双方幼儿园每年要各派出一名骨干教师到对方园跟班一周,并参与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引领园在每个学期初,派出两名教师到扶持园进行一周教育业务指导,帮助结对园制定学期园务工作、保教工作计划,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指导园内环境创设、安全卫生保健、家园共育等工作,对扶持园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指导和帮助。
4.开展示范观摩。引领园每学期应选派老师送课下乡,开展示范性教学,传授先进的保教理念和方法,并进行教师结对,有针对性地提高老师业务能力。扶持园根据本园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引领园观摩学习、参加教研活动或接受培训。
5.完善帮扶档案。引领园要建立结对帮扶档案,活动要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记录,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每学期应进行一次结对帮扶活动总结,对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工程是我市以强带弱,创新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工程实施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引领园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并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程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予以指导协调,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2.市教育局不定期对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幼儿园参与晋级、评估、表彰的重要依据。每一学年帮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通过经验总结和展示交流等形式,推广结对帮扶工作成果,对成效显著的给予专项表彰奖励。
3.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请将本辖区结对帮扶双方幼儿园的名单、帮扶时间等基本情况填写附表,于5月20日汇总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人:杨世艳 电话:8227909,电子邮箱:fz07948227909@126.com
附件:XX县区幼儿园结对帮扶工程计划安排表
抚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XX县区幼儿园结对帮扶工程计划安排表 | ||||||||
县区 名称 | 引领园名称 | 园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扶持园名称 | 园长 姓名 | 联系电话 | 办园性质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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