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推行村级事务听证制度纪实
近年来,临川区积极推进村级事务决策听证制度,使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两年来,该区396个行政村共召开决策听证会1368次,听证会提出的决策事项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率达98%,加快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村级事务听证,使普通百姓能够参与到决策中来,让基层决策过程充满了民主和阳光。
重大事务必须听证
为进一步拓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临川区于去年3月份在全区26个乡镇推行村级事务听证会制度。
实行听证会的事项主要包括:村内道路、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村属机动地、山场、矿产等资源和资产、设备及其他经营性项目的承包、租赁、转包、延保、买卖;村公益事业出工、集资、工程招投标,上级部门救济、优抚款物分配;本村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名额分配,宅基地审批,一次处置5000元以上村集体收入和1万元以上的支出;各种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等一系列村级重大事务。只要本村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听证的村级事务,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如果决定不召开听证会,必须向提议人作出说明和解释。听证代表分为固定代表和临时代表,人数视各村情况和听证内容确定,但每次不得少于20人。固定代表,采取“推荐、公示、确定”三个步骤产生,由村委会聘任,发聘书,任期一年;临时代表根据议题的需要确定,由听证议题涉及到的村民组推荐产生。列席人员主要有村“两委”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提议方代表、当事方代表等。
普通村民参与民主决策
2013年12月18日这天,对于家住河埠乡油顿村舒家组的村民舒玉林来说,特别的兴奋。当天吃过午饭在床上只眯了一小会,就急匆匆地出门了。“下午村里要开听证会,修不修路,怎么个修法,现在要听我们老百姓的意见。”今年50多岁的老舒越想心里越开心,“这条路盼了几年,今天总算看到了修通的希望。”
其实,有30多位舒家村的村民怀着与老舒同样的心情,也早早地等在了会场上。
“村里原来的方案我们不认可,叫我们拿钱,不叫我们管事,我们当然不放心。”村民舒绍风是个直肠子,在会上他率先发言。
“修路是我们最操心的事,路不好车进不来,成熟的庄稼、果子运不出去,怎么换钱呢?”李奶奶最担心就是这件事,她虽然年过七旬,还是拄着拐杖“凑热闹”来了。
原定一个小时的听证会,足足开了2个小时。最后大家一致决定,舒家组自行成立理事会负责修路事宜。
在油顿村公务栏里,笔者发现了这样的宣传三字经:听证会,要兑现;解疑惑,账务清;村务事,要讨论;集众智,方向明———看来“重大村务要听证”的政策在该村已深入人心了。
民主决策拉近干群距离
“从去年3月以来,我们村干部工作相对轻松了不少。”荣山镇李家村村干部李大平感慨地说。其实,不仅村干部轻松了,村民也感到轻松了不少。村民小李说,现在村委会要办什么事,他都举手拥护,不用再怕吃亏了。
听证制度的建立,的确让村干部的工作轻松了。去年下半年,龙溪镇邹家村准备建村民活动中心。听证会召开后,村民踊跃投资,活动中心很快就建起来了。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拆除旧房子是最令村干部头疼的事,但在邹家村,村干部在村民代表的配合下,几十栋旧房子拆除都很顺利,没遇到什么麻烦。
“放权于民,反倒提高了村干部的威望。”李大平说。在邹家村,不仅是工程建设,包括鱼塘转包等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实行阳光听证制度。李大平表示,邹家村要继续深化听证制,真正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从‘我要为百姓做什么’到‘百姓想要我做什么’,这就是听证制度引入行政决策的意义。”该区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如是说。听证制度的引入,使基层干部在施政时,首先想到的是“百姓想要我做什么”,按百姓的需求去施政,不仅能提高决策的质量,而且还会得到民意的支持。
章晋辉 游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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