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激活民资兴建水利侧记
时下,走进金溪县广袤的农村大地,随处可以看到热火朝天的兴修水利场景。近日,笔者在金溪县何源镇月山灌区楼前村“小农水”改造施工现场,就看见多个村民在村前的一条修整好的水渠里,给渠道勾缝、抹面;远处一台挖掘机正在田间开挖渠道, 施工人员跟在挖掘机后面,修整刚开完的沟渠。
据悉,月山灌区改造项目是2015年该县实施的一处“小农水”县重点项目,该项目地处该县何源镇一偏僻山村,有耕地面积2100亩,渠道走向非常不规则,加上年久失修,渠道淤塞、渗漏,水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灌区粮食产量低而不稳。这里的村民每年都会想尽办法对灌区进行清淤和改造,但由于受资金和技术的限制,清理收效甚微。2015年,该村多次到县水利部门争取项目,并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决定通过“一事一议”自筹配套资金对灌区渠道进行改造,解决灌溉用水难。该县水利部门对他们这一做法给予了大力支持,不仅将这片灌区纳入第五批“小农水”县重点改造项目区,还上门对村民自筹资金项目进行技术指导。截至目前,该灌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共完成投资120多万元,其中争取上级项目资金96万元,自筹资金26万元,共完成加固小型蓄水工程1座,更新、改造渠道11条,整治渠道6.79公里,新建渠系建筑物16座。项目完成后,该灌区可新增加和恢复灌溉面积0.0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84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94吨,农民人均增收83.38元。
近年来,金溪县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契机,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为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建设,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群众以“一事一议”的形式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参加水利建设。同时,按照“谁建、谁管、谁受益”的原则,落实受益权限和管理主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为规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奖补资金管理,该县还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出台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维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将新建或维修山塘、陂坝、农田渠系、排灌泵站、水闸等小型水利工程及有关防洪保安工程纳入以奖代补范围。规定:每个项目预算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奖补比例为项目预算1—5万元以内的奖补40%,5—10万元的奖补50%,10—20万元的奖补60%。超过20万元的工程必须从严控制。并要求县财政、水利、农业、扶贫、农业开发等部门,在用足用好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将一事一议、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整合起来,用于奖励和扶持在水利建设方面积极性较高的乡镇、村组和社会团体,鼓励村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或以农民用水协会的形式,或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自筹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对民间自筹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的项目,除按规定给予奖励外,还要在政策上给以优惠,技术上予以支持。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该县农民自筹资金修水利的热情。
该县陆坊乡石溪村村民洪亮辉,自筹资金16万元,新建小型水库一座,获奖补资金5万元,不仅解决了本村60余亩农田灌溉难题,他还在水库搞起了水面养殖,给自己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金溪县左坊镇左坊村通过“一事一议”,自筹资金近20万元,对南岭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获奖补资金6万元,一举解决了该县近320亩水田和60亩其他农田灌溉难题,受到当地老百姓的普遍赞许。这些由民间资金投入修建成的水利设施,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当地灌溉难题,而且成为农民致富的新平台,带来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5年以来,该县由民间资本筹资维修、加固、清淤的水利工程达130余座,已落实专项奖补项目资金760万元。为确保民资水利工程质量,该县还将所有奖补项目纳入水利冬修项目管理,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在工程完工后,由县财政、水利部门和所在乡镇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奖补的项目全部按标准奖补到位。
严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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