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纪实
近年来,广昌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教育活动过程中,立足“从严、求高、抓实”的治院方针,紧密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政法干警大走访”等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抓好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得到了明显提升。2013年上半年,该院在全省的公众安全感与满意度测评中,名列全省第一名。
让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该院在审判实践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做到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给予当事人应有的人文关怀和人格尊重,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农村的和谐与稳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三个人民法庭建立了巡回审理工作站,鼓励法官走出审判庭,深入田间地头审理案件,通过典型案件的审理,以鲜活的实例给辖区群众上生动的法制课。通过延伸便民司法服务,提高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三个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0%,提高了案件实际执结率。同时把巡回审理工作站作为法制教育的阵地,结合审理案件向农民传播法律知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了农民学法守法意识;以巡回审理工作站为平台,结合法官入户访谈活动,让法官深入农村、贴近群众,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了农村发案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至5月,全院干警深入到全县11个乡镇、县城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走访群众1.5万多人。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征求意见函2万余条,开通院长信箱、热线电话,主动了解社情民意,倾听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散发宣传单、县电视台公开播放的形式,公布该院十项承诺和十项便民措施,使群众了解法院,使法院工作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让当事人尽量握手言和
该院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下,积极创新调解方式和方法,推出了“圆桌调解法”。在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大力推行调解,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律能够调解、根据案情可以调解、按照矛盾冲突的特点调解处理效果更好的,选择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妥善化解矛盾。同时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前调解中心,针对离婚、赡养案件,农村的土地、山林纠纷,以及一些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安排立案庭法官下到当事人家中,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避免了冗长复杂的诉讼程序。2012年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94件,涉案标的额达176.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周,来该院起诉离婚案件达22件,要求离婚案件数量猛增。该院诉前调解中心法官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主动开展诉前调解。18对要求起诉离婚的夫妻和好如初,只有4件二次起诉离婚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同时该院2008年成立的“妈妈法庭”,特邀多部门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情调解打开当事人的心结,专门负责审理涉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妈妈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涉及保护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利益的民事案件200余件,调撤率达九成以上,2010、2011年,连续两年调撤率达到了100%,无一申诉、再审,闹访和缠诉,全部案结事了。
让合理诉求得以实现
为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件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该院实行“诉访分离”,畅通申诉渠道,坚持依法纠错,强化源头治理,实行执法办案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积极将信访关口前移。制定方案,院长、庭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直接负责信访案件的处理、协调和督办工作。通过规范信访案件办理程序,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完善信访受理、处置机制,确保各类信访案件的扎实办理。同时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付,出台了《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在政府的支持下,2011年从财政拿出40万元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2012年又将基金提高至100万元,专门用于救助因涉法涉诉案件发生而出现严重生活困难的个案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促使一批老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近年来,该院无一起进京非正常访案件发生,法院为维护广昌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周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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