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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检察院:创新监督考核机制 保证执法办案质量

2020年1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2-12-11

2008年以来,乐安县检察院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内部监督考核方式,将干警执法档案、廉政档案、荣誉档案“三档合一”,形成干警执法廉政档案,打造干警执法办案科学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可倒查的责任追究体系。5年来,该院通过档案管理,先后为执法办案、干警年度评先、提拔任用等查询执法廉政档案200余人次,提出意见50余条,为保证执法质量、提高办案水平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市检察机关先后在乐安县召开“三档合一”工作现场会,乐安县检察院内部监督模式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强化领导

确保执法廉政档案定位准确

乐安县检察院干警执法廉政档案是将全院干警的执法办案情况、工作业绩、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干警的考核评估和动态管理依据档案开展,实现检察队伍执法质量、廉政建设、绩效考核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科学、规范、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

为确保执法廉政档案建设顺利进行,该院成立了执法廉政档案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执法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制定了《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执法廉政档案”工作实施办法》,配套出台了《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廉政、办案安全、检风检纪承诺制度》、《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抄告制度》、《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谈心制度》、《乐安县人民检察院问责制度》等多项制度,建立工作承诺制、抄告制、谈心制、问责制等监督预警机制,进一步丰富执法廉政档案工作。

督促检查

确保执法廉政档案落到实处

为使档案全面反映干警执法廉政情况,该院注重发挥督查作用,强化监督力度。

一是强化检务督察的作用。该院案件质量督查室负责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通过调阅案卷,走访案件当事人,全面评估办案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干警在执行执法规范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办案部门和干警进行反馈,要求涉及部门和干警进行纠正整改,并接受上级院、政法委对案件的评查,案件质量评估表及案件评查工作报告纳入干警执法廉政档案管理。同时,加大对检风检纪的督导力度,先后对执行禁酒令、上下班制度及车辆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签订“检风检纪承诺书”;加大对办案安全的检查力度,先后对办案责任、办案设施、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督察,在全院干警中签订了办案安全责任书。以上每项督查情况都及时归入干警的执法廉政档案中。

二是加强与被执法主体的联系。为了获取干警在办案中的规范执法情况,该院通过“一案三卡”的回访考察,收集干警执法规范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全部记入干警执法廉政档案。

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干警执法办案进行监督,并聘请了多名检风检纪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干警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和办理案件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情况凡涉及个人执法情况、廉政情况的,都分门别类记入个人档案。

充分利用

确保执法廉政档案发挥作用

该院紧贴检察工作实务,对执法廉政档案进行科学设置,规范执法廉政档案的类别,规范档案的具体内容,规范建档具体操作程序,确保内部监督考核的科学、公平公正。同时建立档案的目的在于应用,该院坚持把执法廉政档案所反映的情况作为干警提拔任用以及追究责任的依据。

一方面,作为干警法律职务任命、工作岗位调整、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定等级、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干警时,先调阅执法档案并公示档案中体现的工作实绩后再进行民生推荐;在干警轮岗交流时,查看执法档案和履行工作职责的全面情况,看对轮岗的部门是否能胜任;对呈报、考察、讨论决定任免和奖惩干警时,有不同意见的,均可申请查看档案的记录情况,看其记载是否客观、真实。2008年以来,该院向县委推荐正科和副科干警16名,本院提拔部门领导6名,均查阅了个人执法、廉政、荣誉档案,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

另一方面,作为实行错案责任追究的依据。该院对每位干警办理的所有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个案评议等情况,均真实记录在个人执法档案中。所办案件如出现问题或引起投诉,案件审核人要对照案件办理的统一标准,查找出个案中存在的问题,对具体的办案干警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随案卷详细记录。对具有监督、检查、审核、评议等职责的人员,如发现故意包庇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办案人员,也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戴建华 戴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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