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3月,宜黄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节日廉情督查23次,检查单位42家;问责处理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辞退人员1人……
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重锤狠敲,这是宜黄县铁面纠“四风”的鲜明态度。近年来,该县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从节前、节中、节后三个阶段持续加力,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使作风新常态落地生根。
节前——巧施“连环拳”,筑牢“防线”
坚持抓住“节前”时间节点,围绕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主体责任等工作,打出一套警示提醒的“连环拳”,切实筑牢干部思想防线,预防“节日腐败”。
——颁布“禁令”: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逢节发禁令成为了一种常态:从月饼到贺卡,从公款送礼到公车私用,这些制度让大家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据统计,去年以来,该县共下发“八不准、八严禁”等铁规27条,建立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问责追究等18项制度。
——强化“宣传”:在各重大节日前夕,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将警示教育延伸到每名党员干部。同时,以廉文化“六进”活动为抓手,在村组、街道设立廉文化长廊,举办廉政文艺巡演、书写廉政春联等活动,将廉文化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一年以来,共发送短信5000余条,开展廉文化宣传活动130余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869人次。
——落实“主责”: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分层次组织“一把手”在电视台作廉洁过节承诺,并签订责任状,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作风建设的责任意识;同时,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负责人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心谈话,要求他们率先垂范带好头,坚决纠正“四风”。
节中——重挥“硬腕拳”,打中“靶心”
在元旦和春节期间,重点查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和公款印制、赠送贺卡等问题;在清明期间,重点查公车私用;在中秋前后,重点查公款送月饼等问题;在“十一”期间,重点查公款旅游……对于宜黄县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抓住各个时间节点强化执纪监督已成常态。
据悉,该县纪委监察局紧盯作风“顽疾”易发节点,在元旦、清明等节日期间,积极联合公安、税务、媒体等单位组成19个督查组,通过实施“拉网式”联合督查、“点穴式”暗访督导、“交叉式”集中彻查的方式,集中力量严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问题。在联合督查找问题的同时,调取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消费场所的公款消费票据底单,采取“按图索骥”式的倒查法,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14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15人,134名领导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廉政账户上缴“红包”款26.9万元。“瞄准‘四风’易发节点,严查群众关注热点,破解影响恶劣难点。”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巧平态度鲜明。
节后——用好“惩戒拳”,典型“晾晒”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吴秀平春节期间违规驾驶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棠阴镇计生办干部邹国瑜利用公车走访亲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镇分管计生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一起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查处,并相继在省纪委网站、市纪委网站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连续发出7期点名道姓通报,并定期不定期通过“纪委开放日”等活动和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震动,推动了公众参与监督,也给那些执迷不悟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浇灭了侥幸心理。
在坚持从严查处“不护短”、公开曝光“不遮掩”的同时,宜黄县坚持“责任倒逼、一案双查”机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等3类12种情形,既查清当事人违纪问题,又要追究案发部门一把手责任及各层级相关领导责任。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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