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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中小学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0年1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8-12-19

抚教基字〔2018〕8号     

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中小学红色文化、绿色

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中小学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基字〔2018〕12号),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省中小学(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下同)开展红色(红色基因)、绿色(生态文明)和古色(优秀传统文化)文化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为“三项文化教育活动”)。为扎实推动我市“三项文化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开展三项文化教育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举措,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加强青少年学生红色基因、生态文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知、行、践”三者关系,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参与面和质量。

二、全面发动,注重实效。各地各校要积极整合力量、统筹协调,部署实施,并依托有效载体,创新活动手段,积极推动活动的开展,将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形式,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形成读好书、行好路、做好事的浓厚氛围,让学生在活动中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生态文明、弘扬传统文化,培养其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充分协调和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推广一批教育理念先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新颖、教育效果好的活动项目,加强对活动情况、取得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中小学校在开展活动时,应统一使用活动标识(可在江西教育服务平台“江教在线”网站www.know.edu.cn上下载)。各地要将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当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及时上传活动情况至江西教育电视台官方网站以及“江教在线活动资讯”专栏,交流分享经验,营造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四、逐级评优,争创佳绩。各县(区)教体局要充分调度,把握各项活动时间节点,引导各校将遴选过的优秀作品上传至“江教在线”网站“三项活动”专栏,并于10月初对本地学校上报的“讲述江西好故事   传播江西好声音”活动作品进行初步评选,认真审核,将通过初评的优秀作品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具体上报市级参评名额另行通知)。各县(区)教体局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中小学生古诗文大会”复选工作,于9月10日前按照推荐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完成本地复赛并推荐参加市级比赛选手,将选手报名表、组织情况佐证材料(县级活动文件、获奖通报、照片等)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和网络资料上报情况,将作为市级先进单位和学校评选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市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一批三项文化教育活动组织有力的县(区)教育局、一批三项文化先进学校、一批参加“讲述江西好故事  传递江西好声音”“古诗文大赛”“美丽校园,精彩有你”等活动的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

具体活动内容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中小学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基字〔2018〕12号)文件,请在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箱中下载查看。

联系人:唐帆,联系电话:0794—8227909

电子邮箱:fz07948227909@126.com

附件:全市首届“中小学生古诗文大会”推荐名额分配表

抚州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全市首届“中小学生古诗文大会”

推荐名额分配表

名额

县(区)

小学

中学

合计

临川区

3

3

6

东乡区

2

2

4

崇仁县

2

2

4

宜黄县

2

2

4

乐安县

2

2

4

南城县

2

2

4

南丰县

2

2

4

黎川县

2

2

4

广昌县

2

2

4

金溪县

2

2

4

资溪县

2

2

4

高新区

2

2

4

抚州一中

0

2

2

临川一中

0

2

2

临川二中

0

2

2

市实验学校

1

1

2

总计

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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