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在全省政府系统大力开展
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
推动抚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省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8〕64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在全省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88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以提升政府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为重点,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大力开展“五型”政府建设,推动全市民宗系统及其工作人员铸牢忠诚之魂、勇闯发展新路、担当时代使命、提升服务效能、锻造过硬本领,进一步转作风、优环境,奋力迈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新步伐。
二、基本原则
——坚持对标对表,时刻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表看齐,不折不扣把中央大政方针,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正视差距、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解难题。
——坚持常态长效,强化思想教育,健全规章制度,点滴积累、持续用力。
——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忠诚型政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不断引向深入。
3.始终铭记和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秉持执政为民理念,以提高人民的满意度为奋斗目标。
4.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落地生根,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建设创新型政府
5.在全局上下推动思想大解放,开阔思路视野,突破思维定势,坚持知行合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6.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筑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基础。在创建进基层党组织、民族乡村扶贫攻坚中,推广定点帮扶“双亮双公开”(党员亮身份、干部亮承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基层党建工作经验。适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互观互检”活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树立典型,在各民族群众共创中积累经验。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讨,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抚州篇章。
7.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抓住国家实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乡村旅游发展”等战略的重大机遇,做好与各级、各部门惠民政策的对接工作,进一步争取差别化政策支持,深入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发展。继续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因地制宜谋划、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扎实推进第五轮市直单位对口支援工作,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8.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引导乐安县金竹畲族乡、资溪县新月畲族村新建组等少数民族乡村组在继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的同时,大力普及文明生活常识,完善乡规民约,整治村寨环境,培育特色产业,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指导其他民族村组有条件的,按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标准和民居特色突出、产业支撑有力、民族文化浓郁、民族关系和谐的要求,科学制定建设规划,与秀美乡村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9.加强宗教中国化建设。开展佛道教讲经交流、天主教和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支持宗教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浸润,使宗教思想、制度、礼仪、文化、行为、建筑等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建设担当型政府
10.在全市民宗系统大力倡导“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精神,“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以实干立身、凭实绩说话,努力交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合格答卷。
11.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市委、市政府各项安排的重点工作制定严格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到事、到人、到岗”抓落实。
12.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作风在一线锤炼,努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13.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的评估,利用手机微信等新媒体和采用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14.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宗教界广泛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意见》,指导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
15.在工作中注重树立正导向、激发正能量、释放正效应,对敢担当、重落实的干部职工,通过通报表扬等方式予以肯定激励。
16.推行有错、无为问责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及“新官不理旧账”“中梗阻”“小鬼难缠”等突出问题,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17.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四个原则”,统筹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要件”,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18.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和化解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完善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广泛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扎实维护好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
19.充分考虑基层实际,积极帮助民族地区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20.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减证便民”、疏通群众办事堵点,提升服务效能。
21.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归类整理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做好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探索在少数民族村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法律明白人”制度。
22.配合省民宗局对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7〕63号)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
23.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工作。做好市天主教、基督教“两会”换届筹备工作。强化对宗教界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考核,营造有利于后备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继续坚持每季度与宗教界人士恳谈制度及与宗教界上层人士定期谈心制度。支持全市性宗教团体加强自我管理。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部署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双和谐”创建活动,并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问题纳入创建内容,实现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化、常态化,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加强佛学院服务指导工作。
24.全面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把学习宣传新修订《条例》作为全市民宗系统“七五”普法重要任务,纳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开展新修订《条例》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三进”活动。组织开展学习新修订《条例》培训。指导各全市性宗教团体根据新修订《条例》,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将新修订《条例》的要求转化为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新修订《条例》实施工作加强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5.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指导基层民宗工作部门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明确新修订《条例》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和程序。配合做好赋码换证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五)建设过硬型政府
26.加强“三支”队伍建设, 通过举办民宗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及代表人士素质和能力水平。
27.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掌握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知识,着力提高研判形势、把握全局、规划政策、推进项目、驾驭风险、破解难题的能力。
28.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强化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29.持之以恒整治作风问题,巩固好“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活动成果。
30.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严以修身立政德、干干净净干事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秘科。
(二)狠抓责任落实。“一把手”是本单位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推进“五型”政府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各科室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行责任清单化管理,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常规检查全覆盖,明察暗访随机化”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五型”政府建设督促检查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五型”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邀请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在局网站设立“五型”政府建设专栏,广泛宣传和集中曝光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形成高效干事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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