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全面开展“三大战役攻坚年”活动,大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深入开展“廉洁公务建设年”活动,全力实施“六大保廉项目”,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良性互动、协调推进。
一、牢记政治使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执行,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一)领导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反腐倡廉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推进“三大战役”、建设幸福抚州的大局中去谋划安排、整体推进。市委书记龚建华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五个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督查和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和平同志高度重视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坚持逢会必讲、常抓不懈,要求政府各级部门要把廉政工作始终贯穿于各项职能去履行,把反腐倡廉贯穿于业务工作去推动,把廉政要求贯穿于目标管理去督查,努力开创政府廉政工作新局面。
(二)实行项目管理,形成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合力。根据中央、省委反腐倡廉工作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廉洁公务年活动实施六大保廉项目的意见》,推行反腐倡廉建设项目化管理,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86个“项目包”,明确任务要求、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市委书记与市委常委和县(区)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市长与副市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市委、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同时,市委出台《关于县级主要领导述廉受评的实施意见(试行)》,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承担起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强化检查考核,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到实处,2013年初,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组织9个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了通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有32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二、注重惩防并举,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突出问题,用创新的举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实现了干部作风新转变。一是注重示范引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从自身做起,做到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大幅压缩行政支出。今年以来,市四套班子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620余次,同比增长21%;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同比下降39%;采取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召开会议同比增加25%;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同比减少33.7%;全市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3.9%。二是坚持务实为民。从去年年底开始,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五民一建”(交民友、畅民意、办民事、帮民富、聚民心,建幸福家园)活动,共收集基层群众意见建议34584条,解决实际问题31463件。今年1—4月,全市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方面的支出达39.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55.9%,较去年同期增长20%。如春节期间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贴6760.82万元;投入资金2200万元用于市城区购置60辆油电混合动力空调公交车;扎实推进城市建设“156”、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工程”,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舒适度有了明显提升。三是强化廉情监督。在全市开展以“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为主要内容的节日廉情监督活动;市、县(区)两级抽调人员组成79个暗访组开展明查暗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以及媒体记者有序参与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6人,促进了“八项规定”有效落实。
(二)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惩治腐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高度重视和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严肃查处了市商务局原局长章树和、市水利局副局长熊海发、南丰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余凯、临川区原政协副主席兼区计生委主任董国娇、市国土局原副调研员兼临川分局局长黄国敏、宜黄县政协原副主席兼县国土局局长李传林等一批大案要案。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5件,初核案件线索130件,立案1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9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人,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坚持“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理念,结合我市查处的县级干部典型腐败案件,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被捉的“贪手”》,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经济、法纪和社会效果。
(三)整治效能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行“作风效能常态化预警”和“阳光政务电子化监察”,全力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一是实施作风效能预警。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各项效能作风投诉共83件,立案调查4件,责令书面检查5次,通报批评2次,效能告诫3人,诫勉谈话10次,作风预警10次,调离岗位1人,党纪处分5人,辞退1人,开除1人。二是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市政府投入了198万元建设行政审批信息服务系统、政务服务专网系统、基层电子政务系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等“四系统一平台”,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告服务部门权力运行实行电子监察。三是整顿涉企执法行为。建立重点企业特派员制度,制定《抚州市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和《抚州市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积极开展“走百企,访百商,解百难,释百疑”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860余件,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市本级每年预计为企业减负1000余万元。
(四)坚持纠建并举,促进工程廉洁。推行“工程领域专业化监管”,有效地规范了工程领域的交易行为。一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分级招投标,加强对工程预算、建筑资质确定、代理机构选择、专家抽取、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工程决算等方面的监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视频监察系统,积极推进网上交易、网上评标;制定下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和《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处理办法》,强化责任追究。二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抚州市百家建筑业企业举行诚信倡议签名活动仪式,对市百家建筑企业法人代表提出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理念。实行“工程建设廉洁准入”制度,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行贿者等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三是查处工程领域腐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围标串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
(五)实行一体监管,规范公务消费。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对公车运行、公务接待、公务外出、公务采购等公务消费行为的一体化监管。按照“县(区)巩固完善,市直全面铺开,全市联网监督”的要求,将公务消费监管范围覆盖到全市所有行政事业预算单位。一是实行三定管理。总量定额,全市各县(区)公务消费预算总额,较前三年平均数下降10.7%;消费定点,全市共有1896家商户通过了公务消费商家资格审查,进行了备案管理;结算定卡,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全市发放公务卡1万余张。二是推行三项举措。推行网络化监管,搭建“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网络平台,2012年9月1日全市所以县(区)全部上线运行,今年9月1日实现市直与县(区)联网对接;推行电子化支付,在定点商户安装银联交易系统(POS机设备),银联交易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即时监管平台链接,取消现金支付结算;推行机打发票报账,在定点商户安装税控机打发票设备,“三公”消费支出必须“三票合一”(税控机打发票、银联POS机刷卡小票、消费清单)才能报销入账。三是定期专项检查。定期对公务消费监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商户存在问题78个,取缔备案资格17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发现预算单位存在问题1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
(六)运用科技手段,强化“三资”监管。全市151个乡镇1794个行政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部实现资金入笼、资产入账、决策上会、交易进站。一是清产核资,流程化管理。在全面清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基础上,推行“三议三审三公开”工作法,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流程化管理。二是运用科技,网络化监督。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成了覆盖全市的“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并实现了市、县、乡三级联网,做到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三是加强督查,常态化运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管理、审计评估、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制度,对县(区)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促指导。今年以来,通过加强监管,为村集体增收节支2567.41万元,退回村集体不规范票据637笔62.11万元,减少不合理开支337.15万元。
(七)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围绕县委人权、财权和事权等三权,积极开展“县委三权监督”专项行动,促进县委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一是确责清权。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职权的意见》,县(区)委常委会成员核定职权1199项,查找廉能风险点902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550条。二是阳光示权。规范建设县委党务公开栏、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县委新闻发布中心等“一栏一网一中心”,做到了“日常式公开、互动式公开、点题式公开”三联动;建立党代表参与县委决策、党内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及征求意见制度,确保权力公开运行。三是全程控权。建立干部任免县委常委会票决制、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任前廉政集体谈话和“一训双考”等制度。今年以来,共有14批333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公示了家庭财产,2批98名新提拔的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法规条规考试。推行重大事项正职末位表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县委常委向县委全委会述职述廉、乡科级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廉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八)突出人文关怀,加强关爱教育。实施“干部廉情人性化关爱”,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一是成立廉政党校。市委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主题廉政党校——抚州市廉政党校,推行“十个一”的教学活动;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各位市委常委带头到廉政党校接受廉政教育,并亲自讲授廉政党课,在全省仍至全国产生良好影响。二是举办首届廉文化节。重点开展廉政征文比赛、廉政读书比赛、廉政广告征集、廉政楹联征集、廉政书画摄影比赛、“十大廉勤之星”评选、廉政文艺汇演、廉政文化研讨等“十个一”活动;举办“才乡廉声”党纪教育廉政剧目演出晚会,编印了《才乡廉韵》《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廉政读本。三是打造廉政文化精品。成立抚州市廉文化促进会,促进会由市委书记龚建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和平任名誉会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会长,下设理论研究、艺术创作、教育传播、基地建设四个中心。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产业文化中的廉政元素,打造了“莲(廉)文化”“孝廉文化”“竹茶文化”“礼廉文化”“社区廉政文化”等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廉政文化呈现出“一县一特色、一县一品牌”的良好局面。
(九)开展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开展家电下乡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成9个监督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对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骗取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目前,已查处违规套取家电下乡补贴的家电经销商354家,涉及违规套取补贴资金2359万元,已收缴违规资金1724万元,党纪政纪及其他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二是深入开展教育收费监管工作。在教育部门推行“先公示、后收费,不公示、不收费,乱收费、撤校长”和收费许可的刚性制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查纠地方政府和部门违规收费案件2个,涉及金额22万元;查处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98万元,已清退违规收费金额21.77万元,6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三是开展五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对2011年以来全市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五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完善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惠及百姓。
三、坚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一)带头遵守纪律,坚守党的路线。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建设幸福抚州的战略部署,全面开展“三大战役攻坚年”活动,努力开创全市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带头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营造了民主和谐、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市委制定了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全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建立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机制。始终坚持民主决策,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的意见建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由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涉及全局和长远利益的问题提交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顺利完成市委换届工作;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带头遵纪守法,强化行为约束。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把《廉政准则》等规定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民主生活会上和述职述廉时,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报告了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的重大政治责任,继续坚持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思路,攻坚破难,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建设幸福抚州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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