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即罚 任性即拘
2月1日起,《抚州市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开始施行,由市城管、公安、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以及临川区、高新区联合开展的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百日整治行动也由此拉开序幕。大部分市民都能遵守相关规定,有少数人却有点任性。2月7日,一男子因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爆竹,被临川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成为我市首位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
燃放没讨喜反进拘留所
2月7日凌晨,由公安、城管、街办、社区人员组成的一级网格员正在辖区巡逻。“按照民间习俗,零点时分是乔迁的好时机,也是燃放爆竹的高峰。”临川公安分局六水桥派出所民警乐华龙说。当巡逻至山水人家小区时,乐华龙接到二仙桥二级网格员杨惜晨的电话,称有人在文昌花园小区燃放爆竹,劝阻不住,请求支援。乐华龙等人立即赶到该小区,发现地面满是爆竹屑,硝烟还未完全散尽,间或可听到噼噼啪啪的响声,杨惜晨正和一名男子交谈。
经了解,男子姓宋,是刚搬进来的住户。零点前,杨惜晨等人在该小区发现宋某在地上摊开了爆竹并准备点燃,便立即上前制止,但宋某认为爆竹已经摊开了,收回去很不吉利,执意要点燃。再三劝解无效后,杨惜晨只好拨打求援电话,乐华龙随后将宋某带回所里调查。经过调查取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宋某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临川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当天上午宋某被移送市拘留所。
2月7日下午,记者在市拘留所见到了后悔不已的宋某。今年32岁的宋某告诉记者,他此前一直在浙江打工,妻子在家带小孩,后在文昌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计划7日办乔迁宴。因对抚州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不了解,当工作人员劝阻时,宋某想大概就是罚点款,哪知道小年都要在拘留所度过了。“本想放爆竹讨个喜庆,没想到反而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宋某表示十分后悔,他说以后自己再也不会犯傻,还要劝家人和朋友不要违规燃放爆竹。
管理网格化千万别任性
在开展百日整治前,市建成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近2个月的宣传发动。例如:将允许燃放时间、地点、爆竹的级别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等内容,制作成《致市民的一封信》,并印发数万份进村入户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市城区户外大型显示屏、商场LED屏等,适时将有关要求及工作情况进行立体宣传;在市城区大街小巷通过宣传车和横幅进行深入宣传,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在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城管、安监、消防、房管和所属街办(乡镇)联合检查验收,最终在市城区街办(乡镇)、住宅小区设置了近600处集中燃放点,供市民定时、定点燃放。
政策法规出台后,执行是关键。为此,我市开展网格化管理,把市城市建成区分为西大街、荆公路、六水桥、孝桥、城西、上顿渡等10个一级网格和66个二级网格,由公安、城管、房管、街办(乡镇)、村(居)委会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网格,实行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从2月1日凌晨起,一级网格挂点领导一线指挥,二级网格总动员,66个物业小区齐跟进,600多名执法人员齐出动,抓住11点至13点的酒宴节点,及22点至次日凌晨1点的乔迁节点,大力开展巡查和劝导活动。
2月1日,我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新规实施首日,就发现三起违规燃放爆竹事件,对三名燃放者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两家违规燃放爆竹的酒店处以停业整改的处罚,由此正式打响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百日攻坚战役第一枪。截至2月10日凌晨2时,我市共立案查处违规燃放63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处罚57起26900元,警告处罚1起。
“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较真碰硬的作风、决战决胜的信心,坚决打赢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这场攻坚战。”市建成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禁限令已发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共同呵护抚州蓝,否则触碰即罚、任性即拘!
记者 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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