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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年1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抚州市园林绿化局 2019-11-11

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园建科园林技术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为人正派,作风务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园林或工程类相关专业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及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11日—2019年11月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人秘科(抚州市城市展示馆11楼1112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电话:0794-8256363。

5.报名所需材料:

(1)《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资格审查:由市园林绿化局招聘考核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招聘考察组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闭卷作答,不指定参考书。
    2、实践操作。园建岗位人员应具有园林或工程专业相关专业知识。

3、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体检、政审、公示    

笔试、实践操作、面试分各为100分,这三项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政审合格后,由招聘考核组提交市园林绿化局班子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双方协商确定。聘用期满后,根椐用人单位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续聘。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间每月2600元,试用期合格后,聘用期间工资每月3500元,其他(中午误餐费、社保、节日福利、降温费、烤火费等)参照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机关聘用人员执行。

在聘用期内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市园林绿化局有权提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人秘科负责解释。

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

2019年11月 8日

附:抚州市园林绿化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照片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民族

婚姻状况

籍贯

全日制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职称(资格证)

单位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身体状况

现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市、区)

(注:个人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从高中起)  

奖惩情况

审查

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2、简历根据经历分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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