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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有为有位

2020年1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抚州日报社 2013-09-11

——访黎川县委书记李来木

记者:近年来,黎川检察工作成效显著,请您谈谈对黎川检察工作的总体印象和评价。

李来木:过去的一年,是黎川检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检察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全市年终考评中,黎川检察院综合排名较上年前移了5位。今年上半年各项检察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黎川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真正做到了有为有位,县委对检察工作十分满意。

记者:近年来,黎川县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特别是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建设更加美好新黎川。黎川检察机关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了哪些积极作用?

李来木: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黎川县纳入到苏区振兴发展的范畴。黎川县检察院及时调整服务重点,找准检察工作与苏区振兴发展的结合点,出台了《黎川县检察院服务振兴苏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振兴发展的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振兴发展的大局之中,促进黎川在赣闽边际地区迅速崛起。

黎川检察院长期坚持把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手段,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努力增强监督实效。特别是在民事行政监督中,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民行监督新方法,加强民行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与律师、司法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民行检察工作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办法》,创新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与县安监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签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协议》,将一些关系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纳入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并依托“送法律、送温暖、送服务”和“检民心连心大走访”活动平台,成立“法制服务队”深入全县各个乡镇、村组排查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真正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从而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今年第二季度,经测评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94%,在全省检察系统排名第43位,在全市检察系统排名第5位。

县检察院还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针对自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及时调整侦查思路,转变侦查模式,强化侦查组织,主动融入侦查一体化机制,推行内部“大兵团”作战模式。成立了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将反贪、反渎、控申、预防等科室,统一由一名副检察长分管,建立了线索统一管理、人员统一指挥的“大兵团”作战模式,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侦查办案合力。

记者:黎川检察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您认为县检察院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推动力在哪里?

李来木:工作业绩、队伍形象的好坏,客观地讲就是人方面的因素。实践证明,只有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条主线不放松,向管理用劲、在规范中提高,才能有效地促进工作业绩的提升。近年来,黎川县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推动了各项工作进位赶超。他们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与案管中心双重监督作用,为现实“管人”与“管案”并重,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察,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督管理,并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奖勤罚懒,有效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激情和争先创优意识。

记者:您一直以来对黎川检察工作十分关心、支持,您对今后黎川检察工作有什么建议和希望?

李来木:近年来,黎川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希望县检察院再接再厉,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大局、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黎川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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