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火热的激情,孕育着炙热的希望。在我市“三大战役”攻坚正酣之际,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召开,立时在赣抚大地激起千层浪,掀起新一轮议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热潮。半个多月来,市领导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在自学的基础上,接连通过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进行学习贯彻,并参加了省委宣讲团的辅导学习。
学进去,更要跳出来。市委书记龚建华多次强调,学习全会精神,重在弄懂“要我干什么”;领会全会实质,贵在搞清“我要怎么干”。我们欣喜地看到,以全会精神指导抚州发展,已成为全市共识。乘“回答三问看行动”之势,各级干部在推动幸福抚州建设上思潮迸发、高招迭出。一段段深入学习的历程,凝聚成一个个扎实贯彻的举措。在8月15日市委中心组举行的专题学习中,大家结合所思所悟,紧扣“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紧联抚州实际和工作实际踊跃发言,畅谈学习体会,谋划新的作为。正如龚建华所说,“既有学习全会精神‘抚州话’的言辞亮点,更有打造抚州发展升级版的思想火花”。
今日起,本报连续三天对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发言予以刊载,以期通过共享他们的智慧结晶,使全市上下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全会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幸福抚州建设上来,奋力开拓,再鼓干劲,在新起点上再创新业绩。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许多困难家庭告别了低矮破陋的居所,实现了助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双重效应。我市属欠发达地区,待改造的棚户区规模较大,面积较多,群众呼声强烈。下一步,要以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契机,以敢于担当、直面难题的勇气,坚定不移地推进棚户区改造。
一、坚持四项原则。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优先解决规模较大、集中连片的棚户区。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4.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抓好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二、推进“四改”同步。1.城市棚户区改造。在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逐步将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和旧住宅区纳入改造范围。2.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将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纳入城市棚改范围。3.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对国有林区外的林业基层单位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职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4.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优化垦区危房改造布局,促进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
三、破解四大难题。1.破解房屋征迁难题。一是明确安置形式。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二是明确安置标准。货币补偿实行“评估+奖励”的办法,实物安置实行“拆一还一”、超标准额度内成本价购买的办法。三是工作真情细致。四是确保公平公正。五是安置房与保障房有机结合。2.破解资金筹措难题。一是争取上级支持。二是加强财政投入。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四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五是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六是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投入。3.破解土地供应难题。一是市场化运作的项目,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二是政府主导和安置房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三是确需新址建设用地指标的优先安排。4.破解税费负担重难题。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四、突出四个建管重点。1.优化规划布局。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2.完善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商业服务设施,协调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确保工程质量。严把工程质量关,推行单位责任人和项目责任人终身负责制,推广工程质量责任标牌,接受社会监督。4.强化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安置住房管理。
五、强化四项举措。1.强化领导。成立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实行四套班子包片挂点、责任单位牵头落实、县(区)及街办(乡镇)具体承办的工作制度。2.加强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宣传推进棚改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3.严格考核。将棚改工作纳入对县(区)的考核内容,并将棚改政绩与干部使用挂钩。4.改进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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