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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治、应、通”组合拳打好交通领域疫情防控战

2020年1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03-04

交通运输既是遏制病毒传播的重要环节,又是服务人民群众出行、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支撑。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抚州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有力行动,迅速投入到防控战“疫”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研判、分类施策、兼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为筑牢交通领域疫情“防”控第一线,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出租车企业以及火车站、汽车站等一线运输场站,检查各城市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以及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消毒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督促客运企业要严格实施车辆和场站的各项防疫工作,车辆消毒后方能从事运输服务,做好客运服务一线人员的防护,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及进行体温检测,不漏掉一辆车一个人。确保广大旅客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保障。

为做好疫情期间打非“治”违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城客处执法人员每天不间断地做好:(一)加大检查力度。派出外勤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小组,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合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火车站、客运站、商场以及进出城交通要道通行的面包车、出租车、网约车、城际公交等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车辆脏乱差、不文明、不打表计费、乱收费、疲劳驾驶、不遵守交通法规、超限超载等违规经营行为。(二)实行联动执法。一是与交警、城管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严厉打击非法网约出租车、黑车等违法经营行为;二是要求各出租公司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专职检查力量,对本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检查过程中注重宣传教育,对执法中不听劝阻、存在的抗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在认真劝导教育无果后强行拖车,并按照相关法规从严从重处罚,确保行业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共派出执法车70余次,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400余辆,共查扣涉嫌违章出租车3台。在扎实抓好打非治违的同时,认真做好过往车辆防疫检查防控工作,劝导旅客佩戴口罩30余人次,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全市范围内城区公交和网络预约车、出租车在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规定下先后暂停运营。为有效保障市中心城区居民临时“应”急安全出行,维护社会稳定。抚州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调度,由市城客处组织“我家”车队,成立市中心城区临时应急车队,开展24小时“点对点”预约服务,专门用于市中心城区(市本级、高新区、上顿渡城区)内急需出行的居民,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市中心城区内汽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汽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非上述事由的,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对所有临时应急车辆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消毒,车内必须保持干净卫生,行驶中保持车内通风,保障市民安全出行;驾驶员必须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必须立即停止营运,并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个人乘车时必须佩戴口罩,在后排就坐,并向驾驶员出示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现场填写《疫情期间个人乘车信息登记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为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核发应急物资车辆通行证,对伪造通行证、假冒临时应急车,以及未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参与营运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一断三不断”原则,我局要求各县区交通部门在县区、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联防联控,在农村公路省界、市界、县界处设置检测点,登记来往人员和车辆信息,掌握入境人员身体状况,发现疫情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为保障道路畅通,各级交通部门积极排查辖区内农村公路,严禁采用挖断道路和堆土等硬隔离的方式阻断交通,保障应急物资运输及群众必要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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