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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清水凭鱼跃——我市开展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侧记

2020年11月17日 10阅读 来源:抚州日报社 2016-07-13

近年来,我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深化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崛起、跨越发展的抚州样板。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效防治水库水质污染,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积极开展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水库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80%。今年6月底,省人大环资委一行来到我市,开展水库水质调研和检查采访,对我市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我市境内水系完整,河道密布,水能资源丰富。我市共有各类水库1164座,这些水库在防洪、灌溉、供水、养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推动经济发展,各地推行水库承包养殖,实行“水中养鱼、水面养鸭、岸上养猪”的水库立体开发模式,全市1164座水库中,对外承包养殖水库达1023座,占水库总数的87.9%。由于水库承包人普遍利用畜禽粪便、化肥或其它人工饲料养鱼,导致鱼类品质下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一些养殖户在水库库区进行规模化生猪等畜禽养殖,直接向水库排放畜禽粪便,导致水库水质日益恶化,甚至影响周边地下水资源。

为有效防治水库水质污染,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2013年起,我市开展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抚州市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和《抚州市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小二型以上承包协议到期的水库全部退出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承包协议未到期的水库严格按照承包年限逐步退出,签订补充协议的水库按照规定养殖。推行健康养殖,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使水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饮用水源水库的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

各县(区)统一部署,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展规划和防治规划,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和总量,明确防治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措施。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对小二型以上水库逐座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了所有水库承包年限、水质等级、水库周边工业企业及养殖场设置等情况。

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完成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的“三区”规划。严格审批库区内工业企业、畜禽养殖项目,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在水库水环境整治中,我市加大对水库周边范围内的入库排污口及排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区域范围内入库排污口的设置管理,严禁审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加强对水库排放污水、投放化肥等污染水质行为的监管,对偷排或擅自关停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关停改造畜禽养殖场514家 

畜禽养殖污染是造成水库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我市在开展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时,同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做到两项整治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督促、同时检查。各县(区)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发展规划和防治规划,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和总量,明确防治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措施。

各县(区)对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限养区、可养区需完成粪污治理改造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核查,登记造册,分类建档。限养区、可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市委、市政府严格督查考核,多次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水库水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督查。加强对畜禽养殖准入的监管,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畜禽养殖准入制度,不在规划区的养殖场一律不得审批。对经整改环保仍不合格的畜禽养殖场,不得进行养殖。对未达标排放、需要搬迁的养殖场,制定搬迁方案并加快实施。

目前,我市已完成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改造605家,关停搬迁和改造畜禽养殖场达514家。

限养区的养殖场严防其扩大规模,可养区的养殖场严格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环保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督促非饮用水源区小(2)型以上水库库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时收集、贮存、清运畜禽粪便、污水等,采取防渗漏雨和防恶臭等措施,防止粪便和污水渗漏外溢。畜禽养殖废弃物不得随意堆放和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直接向水体等环境排放。我市已建成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池。

在对水库周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水库水环境源头的管理。对已到期的水库承包养殖合同全部终止,一律不得续包;对未到承包期的水库,签订水库实行“人放天养”的补充协议,明确水库水质和防汛抗旱要求。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向水库水域投放畜禽粪便、化肥及饲料的养殖行为,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依法处罚,对严重违约的,依法解除合同并退出承包。

农业部门积极引导水库周边区域农业种植户,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和施肥方法,建设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基地,引导农民实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治理,积极探索推广生态循环模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全面实现农业清洁循环生产。加大农业新技术推广力度,强化技术服务,推广农作物无害化防治技术,指导农民多施有机肥,严禁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体系。

生态修复 长效管理 

我市开展水库水环境整治活动,推行防污与复清并举,进行生态修复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保护渔业资源,我市加大增殖放流力度,2015年累计放流经济鱼类2700万尾,珍稀水生生物棘胸蛙1.6万尾。目前,我市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7个,涉及水面28万余亩,为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按照“谁拥有水库产权,谁负责整治”的要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水利、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及乡(镇)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依法对水库水质污染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临川区积极争取“EPSB工程菌固化颗粒”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在跃进水库进行水体生态修复。经系统治理,水库水质得到显著改善。

崇仁县于2000年将虎毛山水库承包给客商进行旅游开发。为保障水库水质,经多次磋商,该县提前终止了承包合同,水库列为县城居民饮用水备用水源。金溪县将高坊水库列为县城供水第二水源,为保障用水安全,通过协商,承包商提前退出养殖,目前,水质已全面达标。

各县(区)遵照属地管理和权属责任原则,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水库监管责任体系,坚持对水库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实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常抓不懈,实现整治、监管工作常态化。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村民自治监管体系,制订环境保护村规民约,确保水库水环境管理到位,有效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如今,水库波光粼粼、水色清亮,宛若明镜般倒映出绿树蓝天,清净怡然。经检测,全市80%的水库水质达三类以上,40座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

文/图 赵世道 记者 陈源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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