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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六次获评“双拥模范县”

2020年1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 2017/4/7

    繁昌县加大财政支持部队建设力度,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军地共用人防设施,助力武警中队迁建和训练场建设,推动县人武部、预备役高炮营实施战备规范化建设、办公场所的搬迁和营区整治,帮助驻繁部队改造营房,改善部队生活条件,促进了军地、军民紧密团结,推进了军地融合深度发展,繁昌县已6次被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县民政局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并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

双拥工作制度化。繁昌县委、县政府把双拥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及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坚持定期召开党委议军会、双拥工委会、军地联席会,专题研究驻繁部队建设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通过经常性互访,加强军地双方联系,建立军地互访平台,形成了共同议军议政的良好机制,推动双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宣教工作丰富多彩。坚持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必学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着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双拥阵地建设。先后建立国防教育基地16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2处、少年军校5所。在全市率先建立民营企业人武部,驻繁部队在50余家“两新组织”中开展国防教育,10万余人次职工接受国防知识教育。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在县级媒体开设“国防教育”、“国防之声”、“网上祭先烈”等专栏,宣传涉军政策法规,推动军民深度融合,推进军地和谐发展。建立双拥工作考核奖励激励机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双拥优秀及合格单位申报评比工作,通过评比、表彰、奖励,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双拥意识,激发了全县人民参与双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拥军优属政策到位。各级各部门分别就军人家属安置,优抚对象定补、定恤和优待,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军人子女入托入学,军人乘车免费、军事设施保护,军人到地方医院就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繁昌县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对“入伍欢送”、“走访慰问”、“建功褒奖”、“优先优惠”、“联系帮扶”、“优待优抚”、“安置扶持”、“军地联动”、“纪念表彰”九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拥军优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繁昌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以政府补助为支撑,以社会优惠减免为补充”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就医难、报销难等问题。《繁昌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办法》对荣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的分别按繁昌县当年优待金标准的100%50%25%5%给予奖励,大力营造“一人立功、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激励繁昌籍现役军人建功立业、献身国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繁昌县征兵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专科、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和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本专科新生,被批准入伍后,在享有现行优待政策基础上,每人再奖励8000~12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超过繁昌县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出台了《关于繁昌县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凡复退军人初始创业的,可申办10万元的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举办各类免费的技能和创业培训班,强化对自谋职业人员的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八一”专场招聘会,加强与各用工企业联系,积极搭建平台,促进退役士兵早就业、多就业、就好业。

军地互动成效显著。每年“元旦、春节”,“八一”期间,县四大班子领导都对各驻繁部队和繁昌籍现役军人家庭走访慰问,送去慰问款物。县直有关单位和“两新”组织与部队签订共建协议,深入军营开展走访、慰问、座谈、文艺演出、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春谷讲堂等活动。通过送文化、文艺演出、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瞻仰烈士陵园、参观烈士纪念馆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国防宣传教育。驻繁各部队官兵利用自身优势,满腔热情支援驻地建设,在完成好军事斗争任务的同时,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不断拓展双拥工作新领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深入地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在抗洪抢险、平安建设、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春蕾行动、希望工程、帮困脱贫、植树造林、交通建设、争创文明县城等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持了繁昌县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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