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萍乡安源区的青山镇作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块“试验田”,萍乡社矫工作所走过的路,正是这些年来江西社矫工作工作的一个真实写照……
关键词1.青山试点
从开始有试点的想法到酝酿、筹划、启动历时半年之久,2005年6月13日,萍乡市司法局发布萍司发〔2005〕1号文件,这是一份由萍乡市公、检、法、司4家政法单位,以及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一份文件。1号文件除布置萍乡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步骤、明确各单位的分工外,其中明确指出,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定在安源区青山镇,青山镇司法所为社区矫正执行单位。随后几个月,与之配套的第2、3、4号文件相继出台。社矫工作开始在萍乡、在江西萌芽……
关键词2.全域试行
青山镇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形成了以组织管理层次化、队伍建设多元化、刑罚执行社会化、接收解除程序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移交台帐规范化为基本特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试行后,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2010年初起,萍乡在14个乡镇(街道)开始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至2011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网络。
关键词3.98号文
2012年,根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精神,萍乡各县(区)司法局开始组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萍乡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简称98号文),专门就中心人员配备、中心工作职责、工作经费保障和平台建设等做出详细规定,为中心实体化运转和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是有关按监管对象人均2800元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为后续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关键词4.统一着装
“要司法所管这些罪犯,我们一身制服都没有,叫我们怎么管?”这是自青山试点开始一直困扰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难题,要手段没手段、要装备缺装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久而久之,积压在基层同志身上的负面情绪越来越大,甚至对工作产生了影响。2013年,萍乡在参照天津、浙江、湖南等部分省份司法行政干警统一规范着装的做法基础上,在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中试行统一着装,对规范刑事执行工作水平,提升司法行政干警自信心和机关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给老百姓带来了极大的感触:“司法所不再只管管调解和普法,他们也有“警服”,可以管犯罪分子了”。
关键词5.信息化
借助信息科技发展,社区矫正在监管信息化方面也取得长足发展,借助全省统一的业务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电子定位,划出活动“电子围栏”,越界、报警、核查、处置均能通过网络反馈处置,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缓解了人少事多的局面。萍乡在2017年开始尝试与公安“天网”数据端口实现对接,通过遍布城市乡村的“探头”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实现远程露脸“点验”,既保护了个人隐私,又尽可能减少对其工作、生活造成影响,在今年疫情期间,作为全省首批“智慧矫正”试点单位,安源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乡乡通”远程视频系统,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启动了非接触式的远程“点验”,在特殊时期既保证了人员管控不失位,又避免了人员集中的疫情防控风险。
关键词6.志愿者
帮助矫正对象重新顺利回归社会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所在,帮扶工作主要还得靠广大的志愿者。回望萍乡社矫工作这十几年,志愿者在其中扮演了极其不平凡的角色,他们是众多矫正小组当中的一员,有“五老”、有企业家、有心理咨询师、有爱心人士,他们来自社会各行各业。2015年以来,萍乡陆续打造的“微心愿”“暖心计划”等具有萍乡特色的帮扶品牌,每一场的帮扶活动都活跃着志愿者的“马甲”身影。“他们更愿意把一些心里想说的,跟我们的志愿者沟通,我们也是以一种平等的身份和眼光去和这些矫正对象交流,没有这种身份上的隔阂,我们对他们的帮助还是有所体现的”。安源志愿者协会司法分会会长周海萍的话,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帮扶社会化”这关键一环。
关键词7.警察
2019年6月,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在全省落地,监狱(戒毒)警察到地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适逢《矫正法》立法档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此寄予了厚望,6年前的统一着装并没有改变实质身份,5名身着警察制服的监狱(戒毒)民警下派到萍乡5个县(区),参与调查评估、入矫宣告、执法衔接等矫正工作各个环节,“他们对工作程序更为重视,原则性更强,对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有种天然的震慑力”,与其共事的同事给出的这种评价,也正是目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所亟待提升的。
关键词8.法
全国自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到2019年《社区矫正法》通过,整整历时16个年头,如今,新法施行已为时不远,我们更为关注的是新法新常态下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
未来社矫之路,才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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