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赣发[2016]2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59号),按照《江西省2016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江西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了《萍乡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文件精神,从今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出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包括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大力度推动立法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监督、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监管力度、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13个方面,确保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有序地开展。
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把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今年工作重点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制定了《萍乡市政府常务会2016年法律知识学习计划》,安排《慈善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不动产登记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积极推进政府常务会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营造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各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三、高度重视我市立法工作,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各项准备工作。
适应立法工作需要,市人大设立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设立立法科,推进立法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开展《萍乡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的起草工作,派具体负责起草工作的同志赴北京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举办的全国立法法培训班学习,就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特别是落实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进行学习研讨,其后,还与市人大法工委一并前往山东泰安、济宁及河南新乡等地学习考察地方设区市立法工作。目前《萍乡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认真执行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推动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高效、高质开展合法性审核,根据市政府关于《萍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制定了配套的《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根据上述制度对常务会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截止到目前,提出书面法律审核意见168件,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管理各个领域,确保了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行为的合法性。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建立。自2016年4月开始,我办组织了重新制定《萍乡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起草工作,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尤其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主线,严格依据上位法规定建章立制。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江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建立了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和法制审核、涉企行政检查备案、随机抽查监督、行政执法检查等制度。目前《萍乡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裁量行为。2016年2月5日,市法制办与市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调研督导活动的通知》(萍府法办字〔2016〕2号),对生态保护领域的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和生态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了联合督导,规范行政裁量行为,对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进行了情况通报,纠正了一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规范、公正、严格、文明执法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印发了《萍乡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萍府办字[2016]12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萍府办字[2016]142号),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行政检查计划等制度。
四是同步跟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试点设区市,莲花县确实为试点县,为保障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同步衔接,积极做好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2016年9月9日,市法制办组织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召开了市“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调研座谈会,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六、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功能作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通过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受理环节,建立接待登记制度和案件受理台帐制度,目前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经审查,立案受理26件,不予受理10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统计和档案环节,建立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指导,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方式转变,完善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促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有机结合。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以公开审理、听证会等方式,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及时地化解矛盾。三是在行政应诉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代表市政府积极做好案件的应诉工作,今年共代理应诉案件33件,其中行政应诉案件2件,民事应诉案件4件。
2016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距离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任务繁重,挑战巨大,时间紧迫,需要作出更大的努力。
(一)法治工作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是关键。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我市距离全面落实中央“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和“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覆盖。我市的行政执法监督覆盖面仍然过于狭窄,在现有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未落实到位,需要从社会各个层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强化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完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
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工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计划,编制2017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二是大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指导部门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行工作,扩大行政执法监督覆盖面,发现和培育一批典型示范单位,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突出执法重点,重视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是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配足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使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配备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大力强化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升法制机构的依法履职能力,按照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快建设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素质过硬的法制工作队伍。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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