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萍乡市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更好地落实市委书记李小豹同志、市长李江河同志在全市“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萍乡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从五个方面全面贯彻《萍乡市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和志愿者。
1. 一个专题动员会。召开一个专题动员会,全面动员,使“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精神做到人人皆知。5月份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对全台“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进行部署,确保所有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印发《萍乡市广播电视台“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全台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
2. 一套宣传方案。市广播电视台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制定了一套各媒体宣传的详尽工作方案,方案安排到了年底。在单位一楼大厅显眼位置制作一个宣传栏,在内外网站和微信群等新媒体载体发布公开信,宣传“文明交通”有关知识,倡导全台(含电影公司)500名干部职工成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和志愿者。同时,在所属全媒体推出一系列“文明交通”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并在重点栏目、重要时段频繁播出,为全市“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从5月4号起,在《萍乡新闻》、《八点一刻》两个栏目开设了“文明交通在行动”、“交通乱象曝光台”专栏,每天都有倡导文明交通、曝光交通陋习的宣传报道。5月9号,又在重要时段推出了精心拍摄和制作的“我为文明交通代言”宣传片和一批公益广告。电视台公共、教育频道在《安全伴你行》、《县区新闻联播》等重点栏目中对全市“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进行了持续报道,同时推出了宣传片和一批公益广告。电台综合广播在《萍乡新闻》栏目开设了“文明交通在行动”、“交通乱象曝光台”专栏,全天候滚动播出“我为文明交通代言”、“文明出行走斑马线”等一批公益广告。电台交通文艺频率开设了“文明交通我行动”、“我爱文明交通大家谈”等栏目,推出了“我为文明交通代言”等一批公益广告。新媒体中心开辟了“文明交通我们在行动”专栏。各媒体均在各自微信平台推送了有关“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的报道和公益广告。这些节目的播出,在广大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文明交通的浓厚舆论氛围。
3. 一份文明交通承诺书。5月25日,市广播电视台组织机关和台属单位与下属员工及家属,签订了文明交通承诺书,承诺坚决杜绝7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自觉遵守10大文明交通规则,确保全员参与、全员行动。同时,根据市文明交通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员工更换了微信头像,张贴文明交通车贴。
4. 一个主题活动。5月12号开始,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了“主播在行动:文明交通 我们一起行动”活动,组织各频道、频率主持人、播音员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劝导市民自觉文明出行。这项活动从5月份开始,将持续到7月底。电台交通文艺频率开展了“寻找百日无违规司机”和“交通安全大讲堂”活动,寻找文明司机、倡导文明出行,传播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电台综合广播开展了“为爱承诺平安在路上——文明交通承诺签名”活动,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构建安全和谐萍乡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5. 一系列奖惩措施。为确保“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有关责任的落实,市广播电视台明确,把个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直接与绩效管理、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精神文明奖励等挂钩,并制定了该项工作的问责规定,以制度机制和考核奖惩推动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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