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市委书记、法治萍乡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小豹主持召开法治萍乡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法治萍乡建设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李江河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安源区委书记黄万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袁志坚、市政协副主席刘艳萍、市检察院检察长燕晓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法治萍乡建设2016年工作情况及考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法治萍乡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法治萍乡建设2017年工作计划》、《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四个文件。
李小豹首先对我市在2016年度全省法治建设考核中,荣获法治江西建设优秀单位,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全市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主动站在“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自觉从全局的视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加快法治萍乡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中走在前列,为加快推进“三年大变样”和建设“五个新萍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李小豹强调,要围绕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狠抓落实,精准发力,取得突破,不断提高法治萍乡建设整体水平。一是要切实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方向,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要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历史文化等重点领域,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科学选取立法项目、适当控制立法数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每一部法规可执行、易操作、真管用。要积极探索“阳光立法”新途径,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康社会信用体系三个方面发力,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三是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立足萍乡发展实际,不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要依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主动顺应社会发展形势,要在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注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去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在依法加强安全监管方面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政府、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在依法加强和改善信访工作方面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法律援助制度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李小豹指出,全面推进法治萍乡建设,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条块结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法治萍乡建设进程。要继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规划,将“凡晋必考法”推广到县区一级,将科级干部晋升纳入任前考法范畴,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要严格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评机制。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选拔、培养干部的重要依据。
李小豹强调,全面推进法治萍乡建设,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我们要以创新的理念、务实的举措、担当的勇气,切实抓好2017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萍乡实现“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李江河在讲话中要求,要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时效性推动法治萍乡建设迈上新台阶。要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务管理职能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推动维护稳定工作迈入依法治理轨道,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以增强法治思维理念为引领,注重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注重考评检查,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法治萍乡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上,法治萍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剑汇报了法治萍乡建设2016年工作情况及考评情况,并对会议审议事项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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