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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萍乡市反馈“回头看”情况

2020年11月19日 10阅读 来源:萍乡日报 2020/4/2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去年12月12日至31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萍乡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督察组于4月16日向萍乡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詹春森通报督察反馈意见,萍乡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江河作表态发言,副市长杨劲松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罗小璋等督察组成员,萍乡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萍乡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进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取得积极进展。

深化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双主任)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度设计得到健全,在全省率先出台《萍乡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等文件。环保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日,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66套。

建设海绵城市,走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新路径。建立“山、水、林、田、湖、城”空间管制格局,统筹协调空间资源,保护全域生态本底。一大批高品质的城市公园、广场、湖泊、湿地相继建成,海绵城市建成区域的生态岸线比例从不足40%提升到76%,水域面积新增100公顷,大幅增加了城市“蓝”“绿”空间。

推进转型升级,努力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累计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37个,煤炭去产能375万吨,钢铁去产能215万吨。2018年和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9%和13.4%。“十三五”头三年,萍乡市年均GDP增长8.9%,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了9.8个百分点,取得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丰收。

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关停了云维飞虎等一批重污染企业。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加大投入解决断面水质超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难题。科学调整羊狮幕自然保护区范围,规范高天岩自然保护区管理,扎实推进锅底潭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

坚持多措并举,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态势正在形成。萍乡市2019年PM2.5浓度比2017年下降8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比2017年下降12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比2017年提高2个百分点;2019年水质优良率比2017年提高11.7个百分点,20个断面中有12个达到Ⅱ类水质。

萍乡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督察组交办的12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45家,立案查处15件,罚款金额131.3万元。督察指出,萍乡市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此次“回头看”发现,一些整改任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部分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任务排查不全、整治不力、进展不快。

有的地方和部门在环保责任落实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仍需深化。一些同志因本地没有被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点名而思想有所放松,有的部门整改工作时效性、针对性不强。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仍有不足。有的环委会专业委员会所在部门领导不清楚其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及主要任务。结构性污染仍未破局,高耗能产业结构对环境造成的压力依然较大。

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如省环保督察反馈的使用环保专项资金的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安源区尚未完成。部分交办信访件处理不到位。如群众反映“萍乡经开区硖石钢材大市场内钢材加工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现场调查发现上述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更加严重;湘东区文志萍废品收购站扰民问题依然存在。

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依然较大。道路扬尘污染突出,露天焚烧现象比较普遍,餐饮油烟废气整治工作有死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存在不足,市级备用水源尚未开工建设。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焦点。越界开采、与生态红线重叠、证件过期、“三合一”方案过期等问题较为多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管控不力,全市17家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均未完善环保手续,尾水治理还处于试点阶段,未见实际成效。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尚有欠缺。境内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现象突出,锅底潭保护区创建一味求大,将部分村落、砖厂、矿区划入核心区和缓冲区。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垃圾处置能力存在缺口,芦溪镇快活岭违规堆放近千吨垃圾;垃圾中转站未建设渗滤液预处理设施,部分渗滤液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还不完善。污水管道和管网破损、错接、雨污混流等问题依然存在,大量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损坏,管网配套严重滞后。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亟待加强。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欠缺。有的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建设不到位,有的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控、流量计及电磁阀不到位。工业污水处理水平不高。上栗县彭高基地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高于进水浓度,莲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水量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扎实。部分园区企业存在未批先建、处理设施闲置、污泥未做属性鉴定等问题。部分关停企业遗留环境问题未妥善处置,“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够彻底。

督察要求,萍乡市委、市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将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要全力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萍乡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并按有关规定向萍乡市委、市政府进行移交。

就督察指出的问题和要求,萍乡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江河代表萍乡市委、市政府,对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为推进萍乡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付出的辛劳、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督察组反馈意见严肃指出了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萍乡市委、市政府完全赞同、诚恳接受、虚心认领、照单全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督察组的要求,全面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李江河表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统筹推进整改任务,加强跟踪检查督办,全面抓好督察整改落实。我们将进一步巩固督察整改成果,认真部署和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制定实施蓝天碧水净土行动计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建立完善生态文明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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