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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生态芜湖谋求绿色发展

2020年1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 2016/9/21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的生根,市委、市政府坚持抓生态就是促发展的理念,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两条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以污染减排为手段,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腾出环境空间;以严格监管执法为重点,注重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近年来,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依法、创新形势,狠抓环境污染整治,突出“八个着力”、打好三大战役,着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经济发展;强化标本兼治,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生态建设,推进城乡环保统筹;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抓好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水平。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在环保部对全国655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我市均居全省前列。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创建四项工作获省环保厅2015年度通报表彰。以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执法措施为保障,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倒逼发展方式转变的积极作用,为推进“四个芜湖”建设、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积蓄了绿色动力。

首先,我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市政府与各县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市大气办每周印发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召开调度会、现场核查、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对存在问题逐条梳理,认真研究,督促整改落实。市大气办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分工,狠抓燃煤锅炉淘汰、工业污染防治、黄标车淘汰、秸秆禁烧、扬尘整治和油气回收治理等工作;环保、公安、财政、交通部门合力攻坚,全年淘汰黄标车4902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3141辆的目标数,其中,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2576辆,超额完成2379辆的目标数。2016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工业污染治理项目8个、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项目7个、餐饮油烟治理项目39个、矿山、码头、物料堆场整治项目7个、建筑扬尘整治项目136个、加油站等油气治理回收项目3个、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18台锅炉、25.6蒸吨淘汰整治、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621辆。6月,又出台了《芜湖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自6月27日起,根据全市4个空气自动监测点所测PM10浓度指标,对镜湖、弋江、鸠江和经开区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排名和奖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市财政局年终兑现奖惩金额。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渐显成效,2015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77.26%。2016年1-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1%。

其次,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于2015年10月成立了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1月正式印发实施《芜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今年,编制了《青山河水体达标方案》和《漳河水体达标方案》。规划支撑,系统治理,全面加快推进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长江流域8个重点流域规划项目均已经完成,巢湖流域10个项目中已完成5个,建设中3个,另两个项目也在推进中。同时狠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完成县级以上、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报批。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日常例行监测并每月发布信息。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加快备用水源建设进度。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城区污染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改善城区水环境。对扁担河、南陵县城关漳河、无为县永安河、繁昌县峨溪河等进行综合整治。对全市范围内黑臭水体进行了彻底摸排,并对摸排出来的79条水体逐一编制治理方案,计划在2016-2019年期间分年度实施整治。2015年初至2016年上半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状态,长江芜湖段、漳河和裕溪河水质稳定保持好于Ⅱ类标准,青弋江芜湖段和黄浒河水质稳定保持好于Ⅲ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我市立足项目,强化督查,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市政府把总量减排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分管副市长与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重点企业,签订减排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环保、农业、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按月监督检查。坚持以污水处理厂、火电厂、水泥熟料企业、畜禽养殖场、机动车尾气、结构减排等6个方面项目为重点,实施“一厂一策”;实施“倒排工期”,重点关注进展滞后项目,督促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新建并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5座,新增处理能力22万吨/日,另有多座污水处理厂在建;4台660MW(兆瓦)火力发电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脱硝设施,并改造电收尘设施;加快小火电淘汰步伐,关停4台125MW(兆瓦)的小型发电机组;完成全市所有18条2000吨/日以上规模水泥熟料生产线的低氮燃烧、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治理;两家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关停了新兴铸管老厂区,其他配套的球团企业正逐步关停;全面淘汰落后产能,已淘汰水泥企业33家、关停粘土砖瓦窑企业65户、钢铁烧结企业5家;开展平板玻璃生产线的脱硝治理。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市组织实施总量减排重点项目207个,减排化学需氧量1.7万吨、氨氮0.17万吨、二氧化硫2.7万吨、氮氧化物4.9万吨;相比2010年,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2%、13%、5%、7%,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市环保局及时拟定工作方案,并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各县区、开发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禁烧机制。市环保局、发改委、农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分片督查,各地派出秸秆禁烧巡查人员,坚持到边到角,不留死角,确保不燃一处火。通过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等途径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已建成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厂6家、秸秆电厂1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5%。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2015年我市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

同时,精心组织,全面覆盖,深入开展环保执法行动,环境监管更加严格有效。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重点实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全面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确保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持续开展“一厂一档”建设工作,目前已有71家企业建立了档案。加大重点行业整治力度,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企业的查处及整改情况。开展部门联动执法,与市工商联等部门共同编制《市场监管网格员工作手册(试行)》,目前,环保局市级综合监管平台已经开通,对全市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进行监管。完善信访渠道,保证信访办结率。截至2016年6月底,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896件,办理率均达100%。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2015年,责令停产企业57家,关停取缔19家,责令改正113家;对43家企业立案处罚,累计罚款200余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件,拘留4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今年上半年,对17家企业立案处罚,其中适用新环保法9起,移送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案件1起,公安机关已立案。罚款金额为132万。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法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出台了《芜湖市部分新设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芜湖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制定了《芜湖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分离工作规则》、《芜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印发了《芜湖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开展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专项检查。同时,完善行政约谈、后督查、挂牌督办等措施,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强化环保督政,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健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三十一条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对环境监察、行政审批、规划财务等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约谈”活动,开展纪律教育。突出问责导向,坚持“一案双查”,压实“两个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三公”经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重点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信息公开。

我市还连续多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铅酸蓄电池企业集中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保护大检查等执法活动。先后在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多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我市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工作。实行源头控制,坚持五个“一律不批”,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引导,从源头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生态环保类项目主动协调,做好并联审批和服务工作。2015年,市环保局办结各项行政许可2019件,否决与劝阻不符合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及“两高一资”的项目15个。2016年上半年共办结各项行政许可875件,否决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项目12个。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

再次,城乡一体,创治结合,我市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取得成效。在全省率先编制《芜湖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建设投入,分别在四县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建成了一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水源保护等工程项目,取得积极成效,芜湖县红杨镇、繁昌县繁阳镇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南陵县弋江镇中联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并报省厅备案。无为县福渡镇石碑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2个;16个国家级、14个省级生态镇;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69个、市级生态村249个。芜湖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市经开区获准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南陵县小格里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通过市级评审,并报省政府待批。

另外,我市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对噪声、危废、辐射污染防治实行全覆盖。市环保局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加大夜间监察频次。完善重点施工企业噪声污染约谈制度,中、高考期间,环保、公安、住建、教育、城管联合开展禁噪专项行动。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实行产危单位及经营单位网上申报,形成管理数据库,组织开展调查摸排和季度督查,全面掌握危废处置、利用情况,对不达标企业严令整改。组织检查全市12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妥善处理处置辐射方面投诉,严格执行收缴制度,全市无闲置放射源。

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环保能力建设逐步加强。配备了激光遥感排气污染自动监测车。市区在三山区和城东新区新增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目前处于试运行之中。监测监控能力得到提高。环保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出台了《芜湖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实施细则》,强化了监测预警能力。强化环境宣教工作。以环保法规政策解读宣传、环保基本知识普及和环境违法行为曝光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环境管理和质量信息,畅通投诉渠道。组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注重发挥环保志愿者和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对企业的日常监督。

“云开看树色,江静听潮声”,清雅的诗句娓娓吟诵着江城芜湖独特的秀丽风姿,生态芜湖谋求绿色发展,好山好水的绿色生态芜湖也渐渐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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