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先将相关的法律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暂停实施,然后放手试验,甚至还可以做压力测试,时间为期三年。这是更务实,更高明的做法。
■文/马迁
如果要问当下新一轮改革的特点是什么,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可以给出答案,那就是法制先行。
在这部被媒体称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基本法”之中,大家可以看到诸多熟悉的词汇,诸如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工商登记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创新以及政府监管模式创新等。也就是说,《条例》将自贸试验区试点大半年来的改革创新措施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了确认和完善,同时也提炼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
更重要的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向外界传递了这样的信息:所有试验都将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在中国30多年的改革历史中,曾经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先上车后买票”,意指改革者先斩后奏,在没有得到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做了起来。还有些改革者甚至边斩边奏,斩而不奏。这些做法,往往被后世的一些学者诟病。
财经作家吴晓波认为: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今天30多年,有一个特点是很多人没有观察到的,这场改革是没有蓝图的,一开始我们也不知道要怎么搞改革。怎么把计划经济体系破解掉,是没有时间表的,后来七手八脚拆掉了,中国的改革在相当长时间里有很大的偶然性、冒险性,很多改革一开始就是违法行为。
因此,在当年改革先锋之地的深圳乃至广东,流行着这样一句名言:“遇到红灯绕着走,遇到黄灯闯着走,遇到绿灯抢着走。”据说此话经常被地方领导人在各种会议上提及。
当然,这样的做法一直被非议。一直到1992年,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立法权后,深圳等特区开始进行法律制度的建设,“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才逐步得到改变。
正因为如此,不难理解中国政府当年为什么将经济特区设在一个远离政治中心的边陲小镇上。“违法改革”,这一特区史上的现象值得研究。
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转型国家,都会发生计划经济时代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现象,就像成长中的少年,原先的衣服不能穿了。
为避免发生“违法改革”现象,浦东曾经提出“改革不是闯红灯,而是创设新的信号系统”,这是从政策点突破迈向制度创新的理念,其引领作用,尤其凸显在2005年浦东开始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后遇到更多的制度障碍之时。
曾经有位浦东领导这样解释:改革总会有碰撞,关键是看你如何把握。有的人把改革简单地等同于不守规矩,看见“红灯”就闯,结果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改革不是闯红灯,而应该提出新的制度创设,然后试验这种新制度是不是符合客观需求,如果试成了就向大家推广,试下来没有原来的信号系统好,就到此结束,恢复到原来,这也是浦东作为先行先试区的职责所在。
应该说,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中的重要经验。到了2013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前夕,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与会者表决同意,“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对外开放模式,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开放的经验”,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
显然,中国政府意识到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进行的改革试验将会与现有的监管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改革不能“闯红灯”,不能违法违规,但是能修改“信号系统”。因此,先将相关的法律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暂停实施,然后放手试验,甚至还做压力测试,时间为期三年。而上海自贸试验区就可以更大胆地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创新试验,减少了风险和阻力。无疑,这是一种更务实,更高明的做法。
曾经参与浦东开发之初九部法规制定和翻译的法学专家周汉民教授认为:“我们要把现行法律要么暂停,要么修改,要挪开现行法律不符合我们改革方向的部分,我们才能勇往直前,这种做法至少在全中国是先进的。”
有学者称,今天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和当年的深圳特区一大不同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试验强调了法制先行。而最高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司法保障课题组负责人罗东川认为:“法制先行是自贸试验区改革的一大亮点。”
这也正是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要特点之一,上海自贸试验区也由此承担了国家使命——“创设新的信号系统”,这对中国正在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是有着示范意义的。如果用《华尔街日报》的说法,那就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有潜力成为中国的“规则改变者”。
马迁:偏好本国史,著有《要么创新要么死亡》、《财富增长的试验:浦东样本》、《押宝蒋介石:江浙财团的血色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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