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和问责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没有严肃问责,责任就落不下去。”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在年初区纪委全会上的一段讲话,在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负责同志中引起强烈反响。今年以来,浦东新区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 蒲季轩 浦东报道
抓好“后一篇文章”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写好前后两篇文章。研究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是前提和基础,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是关键和保障,让纪委开展问责追责有理有据,让被问责对象口服心服。”浦东新区纪委在协助区委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时,遵循了这样的工作要求。
事实上,浦东新区区委于去年9月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除了明确党委和纪委各自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内涵、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体现了以问责追责保障责任落实的工作思路。
今年区纪委进一步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九项配套制度,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明确提出,责任追究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不仅要追究集体责任,也要追究个人责任;不仅要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除。
丑话说在前头不搞“言之不预”
区纪委在以往有关问责追责工作中发现,少数被问责对象会“叫屈喊冤”,甚至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前来说情,要求减轻处理甚至不处理。
“我们出台责任追究制度,就是要把丑话说在前头,断绝打招呼和说情的后路。同时,还要通过案例通报等形式,让更多的党员领导干部明白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没有情面可讲。”区纪委常委会在研究责任追究制度时达成了这样的共识。
除了出台责任追究制度外,区纪委还通过梳理发生在新区不同类型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发至各区管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以加强问责成果运用、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据统计,今年1-9月,浦东新区共对17起纪律审查案件中涉及的8名处级领导干部,通过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约谈、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进行问责,追究其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
“原来以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了,现在才知道分管领域、分管的干部发生违纪问题,是要承担相应领导责任的。感觉责任和压力比以往重了很多。”一位区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探索“三查三问”从严落实问责职能
“两个责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对责任的追究更是如此,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区纪委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主责主业,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细化和拓展“查”的范围,探索开展“三查三问”,把“唱黑脸”、“得罪人”的问责职能切实担当起来。
“三查三问”,即对构成违纪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进行“三查”,对虽不构成违纪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进行“三问”。一是查问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查问党委是否坚决支持纪委查办案件、是否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是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建设等。二是查问纪委监督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查问纪委是否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组织建设是否完善、查办案件是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纪检干部有无“灯下黑”问题等。三是查问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重点查问监管机制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带病上岗”、执行是否到位、有无“打擦边球”风险等。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