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9日晚上,微信朋友圈上的一条消息引发轩然大波。有网友在朋友圈中发布了一组照片,称浦东周浦地区发生枪战,造成多人死亡。
“枪战”、“死了9个”、“封锁”……一个个耸人听闻的词汇,刺激着网民的神经。于是,短时间内,这个消息如病毒般扩散开来。震惊过后,一些细心的网友开始求证消息的真实性。没过多久,浦东警方通过网络辟谣。
然而,这个谣言已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发布谣言的赵某,也在不久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在这个网络信息爆炸的时代,类似的网络谣言层出不穷。事实证明,谣言发布者,无论动机如何,极有可能付出沉重代价。
一条微信引发不安
4月9日晚,“周浦枪战”的消息在网络上疯传。有人把电话打给了在浦东公安分局110指挥室值班的朋友,朋友回复:“扯,我怎么不知道。”
80后的赵某可能没有想到,自己随手发的一条微信,会给自己惹上这么大的麻烦。
4月9日晚,赵某经过周浦万达广场,发现附近停着多辆警车,周围还有不少群众围观。询问旁人后,赵某得到了这样的信息:“好像是黑社会,听说伤了几个人。”
赵某并没有去求证这个说法的真实性,而是在拍摄了几张现场照片后,开始添油加醋。
随后,他在朋友圈里发布了这样一条“图文并茂”的消息,“枪战…死了9个。周浦封锁了。来了30几辆警车。好吓人。”一小段文字,配上一组照片,极具冲击力。
虽然只有短短19个中文字和2个数字,但在赵某配发的6张图中,也确实涉及多辆警车,还可以看到正在疏导围观人流的警察。这个消息一下子抓住了网友的眼球。
当天晚上10点左右,周浦镇市民小陈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了朋友转发的这条微信。但她还是不相信,因为事发地点就在她住的小区附近,从自己住的楼上看下去,似乎一切风平浪静。她马上在朋友圈留言:“求证。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以后我不敢走夜路了。”
消息继续发酵。不一会儿,小陈朋友圈里的朋友纷纷发出求真相的留言。有人说,可能是真的,也有人说,肯定是谣言。小陈问朋友,消息的来源在哪里,但无一例外,得到的答复都是“转发的”。
有人把电话打给了在浦东公安分局110指挥室值班的朋友,这是浦东重大事件监控的最权威最快速反应的部门。朋友回复:“扯,我怎么不知道。”
但是,小陈朋友圈里还有更多的人在继续转发这条极其“博眼球”的消息。不少人的留言是:这回出大事了。
当天晚上11点多,“周康网”在微信平台上发布消息,称“周浦枪战”系谣言。消息中写道:“周康网在今晚11点对被谣传的酒吧进行电话询问,店家反馈只是一次对酒吧的例行检查,后经周浦派出所证实……所谓的‘枪战’都是捏造的。”
当天晚上11点46分,浦东公安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浦东”站了出来:“今晚有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周浦地区发生枪案。经查,今晚浦东警方在该区域展开治安清查行动,期间并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浦东公安分局政治处的工作人员事后告诉记者,其实在这则消息出现在微信朋友圈后不久,就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注意,他们从当地派出所等多个渠道对消息的真实性进行了求证。
“我们的值班民警注意到这个消息后,经多方确认没有人报警称发生所谓的枪战。”于是,浦东警方第一时间在官方微博上予以澄清。
至此,所谓的“周浦枪战”,被证明为一场闹剧。
警方同时在微博上发出提醒:“故意制造和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请网友不信谣、不传谣。”
赵某在警方辟谣后的第二天被抓获。在回答警察讯问时,他回答,自己发布这个谣言,并不是想制造恐慌,只是为了“展示自己有多牛,了解的情况比别人多。”警方走访赵某的朋友后也了解到,赵某本人平时也喜欢夸口。
转发500次将被定罪
或者因为轻信未经证实的谣言,或者因为转发,人们很容易被微信谣言所伤。而谣言制造者,更可能受到法律惩处。
一次“夸口”的痛快,带给赵某的后果十分严重。浦东公安分局三林分区指挥部的魏敏警官告诉记者,在7天的刑事拘留后,赵某已经被取保候审。接下去,警方将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依照法律对赵某采取相应的后续措施。
类似的网络谣言事件,不在少数。据报道,5月23日,一则由微信公众号发出的“金乡张良山附近山上居然发现两名25岁左右的女性尸体”的消息在朋友圈热传。浙江省温州市苍南警方核查后认定此消息属于谣言。目前,发布该消息的苍南籍男子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如今,大多数人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或许在不经意间,就可能转发了未经核实的谣言。那么,在微信或微博传播了谣言,需要负怎样的责任?
魏敏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中的第四条,就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魏敏介绍说:“通常情况下,我们界定网络传播谣言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罪,要看这个谣言的转发量是否达到了500次,或者浏览的次数是否达到了5000条。”
当微信已经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出于各种原因,这种原本的聊天工具也难免成为谣言传播的网络阵地。
由于微信的特点、功能及庞大的用户数量,“微信谣言”利用朋友间建立起来的信任,广泛、迅速地传播,其产生的破坏力十分惊人。
4月25日尼泊尔地震后传出的“中国护照免费登机回国”谣言,就曾闹出不小的风波。地震发生一天后,4月26日,网上传出消息,一名据称滞留尼泊尔的中国网友发布帖子称,“只要持中国护照,不分有无机票,明天将有10部飞机过来接国人回家。”帖子在网上传开后,引来各种回复,有点赞,也有质疑。当日晚,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回复媒体询问,表示并未接到“持中国护照可免费乘坐航班”的通知。
尽管官方及时辟谣,但在谣言传播期间,不少滞留尼泊尔的中国游客及其家属,因未等到“免费航班”,而一度对航空公司产生不满。
或者因为轻信未经证实的谣言,或者因为转发,人们很容易被微信谣言所伤。而谣言制造者,更可能遭到法律惩处。如何防止微信谣言肆虐,魏敏提醒说,除了不要刻意编造谣言外,不随意散布未经核实的信息也十分关键。
事实上,4月9日晚,浦东警方在周浦地区开展治安清查时候,就曾提醒现场的围观群众,劝告他们不要在网络上传播任何不实信息。
微信谣言的几大样本
“朋友圈的谣言散布看似与我无关,但谣言传播所付出成本和造成的社会危害,最终还是会平摊到每一个人身上。”
自从2013年下半年以来,微信取代了微博自媒体的霸主地位,成为客户端数量最为庞大的媒体平台。一些人出于各种目的,利用微信的朋友圈,制造大量的伪科学甚至荒唐的谎言、谣言,以及低俗无趣、蛊惑人心的言论、图片、视频进行传播,以求得点击量。
由于微信客户所接受、转发和传播的内容相对微博来说,是一个个朋友圈,相比论坛、微博,微信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一些虚假信息一时很难发现并得以甄别。警方抓获谣言传播者,也会花费大量的警力成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微信中曾经出现的各种谣言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假冒官方发布消息。最为显著的案例是“如果有人拿着名片,敲你车窗向你问路,千万不要开窗。因为名片后有刀片要割你的脸,然后抢劫。千万要小心”、“2014年5月23日之前要把车辆违章处理掉,否则商业险保费上浮10%”等谣言,都是涉及社会稳定领域的虚假微信。
二是装“知识控”普及假科普。“家禽感染艾滋”这条微信谣言曾经广为流传,微信一开头就打着“紧急通知”的字样,然后就是:刚刚中央二套电视新闻已播出,暂时别吃猪肉、鸡肉、鸭肉或肉制品,因辽宁到杭州5570头家禽感染了艾滋病。杭州刚开完紧急会议。请尽量多通知亲朋好友!!!收到请转!!越快转越好……。朋友圈中还有更多耸人听闻的谣言,像食物相克,人死于酸性、活在碱性,榴莲致癌等等这样打着科学、养生旗号的“伪科学”。还有如“路灯杆上的数字能定位”、“微波炉厂家打死都不说的惊人秘密”等谣言,这些虚假信息一旦出现,都会被广为转发。
三是冷炒多年前假新闻。典型案例有“中国将划分成50个省”。这条名为《中国将划分成50个省,看看你是哪省人》的消息在微信中广泛传播。早在2003年底,该信息已经开始在网上传播,所谓“中国将要设50个省区市”的报道,属严重失实。而10年后,这条严重失实的信息仍然通过微信被转发。
四是靠恐吓和迷信骗关注。典型案例有“我爱妈妈,请转发六人,妈妈肯定长命百岁,如果不发,三天之内,妈妈必有大难”、“今天是菩萨日,转发必能保家人一生平安”等。
五是利用人们的善良与同情心传谣。前段时间曾流传一则谣言:“帮忙扩散,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世纪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现大人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电话137××××××××。”类似谣言,在全国多地都曾出现,谣言流传的时间却相差甚远,然而联系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却未曾改变。
有社会学家提出,对于一些不确切的消息,网友如果要去传播,那么就有义务去核实此消息的真假。也有媒体评论称:“朋友圈的谣言散布看似与我无关,但谣言传播所付出成本和造成的社会危害,最终还是会平摊到每一个人身上。”
赵某目前被取保候审,但麻烦依然在后面。警方还在调查取证,定不定罪,将交由司法部门决定。而对于他来说,这次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周浦镇市民小陈转发了浦东警民直通车的微博,她的留言是:“谣言可耻,以后转发微信,我们也都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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