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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民资“抱团”抢滩金融业

2020年11月26日 10阅读 来源:浦东日报 2012-07-19 00:00:00

从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到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从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到证监会表态正抓紧研究城商行上市要求,随着国内金融市场改革步伐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大门正被渐次打开。在中国经济最活跃的长三角地区,民间资本深层次参与金融改革的热情迸发,纷纷“抱团”抢滩金融业。

温商拟20亿筹建民营银行

国务院决定在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让温州人筹建民营银行的念想有了实现的机会。曾在国内较早创建民间股份制城市合作社的温州人杨加兴这段时间相当忙碌,几乎天天开会到深夜,而一封拟筹建民营银行的建议书已于近日递送给温州市有关部门。

杨加兴向记者表示,在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后,不少温商再次燃起筹建民营银行的梦想。

“温州市不缺银行,缺的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杨加兴说,几个温州老板准备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注册资本达20亿元、以行业或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银行,暂名为温州农村发展银行。“我们已经制定了公司章程,但由于民资进入银行业的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出台,我们现在也在等待并根据届时的细则完善方案。”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现在民间资本对参与金融行业表现得非常积极,但以民营为所有制主体的银行成功案例仍然较少,为此有必要呼吁有关部门为村镇社区银行“松绑”,由民间资本来经营,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加以规范和监管。

政策“东风”催生服务“三农”新载体

今年5月,银监会正式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上海银监局日前组织召开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上海民营企业界希望能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上早日有所突破。

改善对于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是银监会出台的上述文件的目标之一。正是在政策“东风”的感召下,不只是在热点区域,长三角一些县域经济也在积极筹建自己的“虾米银行”。譬如江苏省东海县,有望在7月推出首个县级层面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目前正在开展试点。

据东海县农工办副主任武海云介绍,江苏省金融办鼓励东海全县8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请入股资金互助合作社,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可存可贷,存、贷款利率一般执行商业银行标准,社内资金仅限于“内循环”,唯有社员才有存贷资格。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社员除可获存款利息外还能享受分红。“我们就是希望为‘三农’提供资金服务,为惠农支农闯出一条路子来。”

不少长三角民企也将转型瞄准金融业。远东控股集团董事会主席蒋锡培向媒体透露,远东较早前就已进军金融领域,如发起成立利安人寿,现在也正在对相关新的金融政策进行研究。

苏州一家纺织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去年公司开始将部分资金投向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业资产在其总资产中的比重逐年上升。

民资准入需长期稳定利好政策

实际上,自2010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36条意见以来,民间资本涉足银行业明显增加,并且参股比例也有所提高。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分别为42%和54%。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达92%。江浙地区民间资本占比更高,江苏4家城市商业银行、浙江(不含宁波)10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民间资本占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54%、76%。尽管民营资本总体占比越来越高,但民资控股仍仅限于少数银行。

周德文指出,目前民营资本进入贷款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以及保险经纪公司等非存款的金融机构,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但是要成立真正的民营银行,尤其是全国性的民营银行,难度较大。因为贷款公司,证券公司等这些非存款的金融机构虽然有风险问题存在,但其影响是局部、有限的,而银行是要向社会吸收存款的,其风险要大得多。所以,对成立民营银行必然会重视技术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还需要有严格的监管,也就构成了高技术门槛。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认为,衡量某些行业对民营资本开放的有效性,主要是看这些行业能否让民营资本独资或控股经营,且有可观利润。并且,对于民资准入需要一种长期的、稳定的而非波动性的利好政策,必须给予民资以稳定的生存环境,这样中国经济才能在长周期得到民资的切实投入,而非沦为一种短期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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