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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鉴别有门道 合法取得最重要违法违规要举报

2020年11月19日 16阅读 来源:浦东日报 2011-12-02 00:00:00

发票是日常经济生活中普遍使用的一种收付款凭据,它与每个企业单位和个人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前者而言它是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对后者而言它是消费维权的书面证据,而对国家而言,发票是防范税款流失、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假发票很是猖獗的今天,面对形形色色的发票,我们如何去辨别它的真假?这里介绍几种鉴定普通发票的方法。

一是识别发票的纸张与印刷。一般真票纸张印刷清晰、排列整齐,部分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的发票(发票背面有绿色的涂层),只要将发票平铺在白纸上,在发票正面划写,真发票的背面涂层会复写到白纸上,而假发票则不会复写。

二是识别发票的水印。普通手写版发票采用全国统一防伪水印纸印制,水印呈菱形,中间SW字样,真票水印边线边缘粗糙、模糊,透过日光可见,假票水印边线笔直,线条边缘光滑,不少假票不透过日光就可见水印。

三是识别税务监制章。税务监制章为椭圆形,长3cm、高2cm、边宽1mm,一般为红色荧光油墨,日光下大红色,紫外线灯光下呈现橘红色。但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卷票)等使用红色油墨,不会变色。

四是识别无色荧光油墨的字样。在紫外线灯光下可见“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监制”或“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字样。

五是判断发票上所盖财务专用章的税号是否合理。企业税号由“税务管辖码”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为个人身份证号。上海市的税务管辖码有310043、

310046、310101、310103-310110、310112-310115、310225-310230,除个体户,本市非以上号码开头的税号均可能存在问题。

六是判断发票种类与发票代码是否匹配。目前使用的普通发票,发票代码为12位数字,发票号码为8位数字。发票代码的编制有一定的规则,其中第1位为国地税代码,1为国税、2为地税;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本市为3100;第6、7位为年份代码;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第9、10位按发票的版本、限额(机打方式)、联次划分,部分万元版手写版发票第9位为1、十万元版为2;第11、12位为发票的印制批次。

七是判断发票的脚码编制是否符合规则。发票的脚码在发票左方或下方小字,发票号码应该在脚码印制数字的范围内。

此外本市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都可以查询发票信息。浦东新区税务局有8个受理点可以受理鉴定发票,分别是第一税务所(向城路80号)、第三税务所(新川路580号)、第五税务所(新金桥路201号)、第六税务所(张江路39号)、第二十七税务所(惠南镇人民东路2686号)、第二十八税务所(周浦镇年家浜东路2号)、外高桥保税区税务分局(基隆路9号)、征收管理处(向城路80号)。

但是为什么收到的有些真发票,仍然不能作为合法凭证记入企业账簿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所谓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除了假票外,还有两类主要情形。

一类是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如填写项目不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等。

另一类是发票来源不符合规定。这种情形最容易被受票方忽视。发票必须是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收款方取得的,向第三方取得的、转借的、购买的发票均是不合法的。发票的开票方,必须与款项的收取方、业务的发生方一致。我们经常发生这样的事,自己明明在A餐馆用餐,A餐馆却提供了B餐饮公司的发票,这也属于发票来源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对发生在本区管辖范围内的违规事件,检举人可以直接向浦东新区税务局举报中心举报(地址:金台路187号。邮编:200136。举报电话:50765700),或者拨打本区纳税服务热线68812366举报。本市其他区域发生的违规事件,可以通过市纳税服务热线或上海财税网等方式举报。税务机关不仅将为检举人保密,而且会根据查处的情况给予检举人奖励。

总之,无论是企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还是消费者个人,取得发票时必须做到“合法取得发票、取得合法的发票”,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觉地遵守发票管理规定,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发票能更好地发挥它服务经济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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