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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开展“双告知”推进“证照分离”试点

2020年12月03日 10阅读 来源:浦东日报 2016-01-05 00:00:00

从2016年1月1日起,很多到自贸试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浦东市民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都能收到一张《告知书》。另外,自贸区的行政审批部门也能通过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获取企业登记注册的相关信息。记者日前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和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解决市场主体“宽进”后的监管衔接问题,浦东开始正式推行针对市场主体和相关审批部门的“双告知”工作。

包括35个许可事项

以往企业想进入市场,开门营业,必须先拿到许可证,再去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所谓的“先证后照”。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后,借鉴国际通行规则,率先落实“先照后证”改革,通过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优化服务举措等措施,有效破解了政府管控过细、行政审批过多、准入条件过高等难题。企业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确立市场主体地位,然后办理各类许可证,为创新创业赢得了更多时间和机遇。

与此同时,“先照后证”和“证照分离”试点,又对经营者的诚信自律和相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双告知”的适时开展值得关注。

此次浦东先期开展的“双告知”内容包括区级层面的35个许可事项,涵盖13个政府职能部门。面对许可事项涉及部门广、浦东企业数量多的特点,如何做好“双告知”工作?浦东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浦东在前期落实“先照后证”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完善告知内容,创新告知方式,促进信息互联共享和协同联动监管,确保通过“双告知”为“先照后证”改革和“证照分离”试点打好基础。

告知与承诺相结合

据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浦东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针对企业的书面告知内容,做到告知与承诺相结合。

对申请经营范围涉及“明确为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窗口人员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以《告知书》方式告知申请人,对于依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要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能有效避免企业因不知晓相关许可要求而盲目投资。同时,在《告知书》下方设计了承诺书,由企业承诺在未取得许可证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告知书》的“友情提示”栏,还贴心印上了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许可信息、报送企业年报等内容,督促企业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拿到《告知书》,记者一眼就看到了右上角醒目的二维码标识。这个二维码有什么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原来,企业申请人只要用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就能链接到浦东市场监管局的微信公众号,点击“信息资讯”中的“通知公告”一栏,即可获悉全部140多项后置审批事项,既方便申请人即时查询,也为申请人后续扩展经营范围,申请其他后置许可提供了参考依据。

同时,微信公众号还贴近申请人实际需求,提供“窗口业务办事指南”“行政许可状态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服务,营造更加便利化的网上办事环境。

对此,不少企业觉得非常方便。一些企业负责人说,此前,对“先照后证”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要么认为办了营业执照就万事大吉,可以开门营业;要么对后续许可证办理没有头绪。现在二维码一扫,不仅清楚了要去哪些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避免了跑冤枉路,减少“折腾”时间,也便于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帮助企业诚信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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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信息孤岛”

记者了解到,此次“双告知”的一大亮点,是对涉及相关审批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进行梳理分类,通过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即时推送至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醒有关部门及时关注、跟进监管。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将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企业登记信息推送到平台后,负责该项许可审批的文广局可以通过平台查询所涉市场主体信息,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市场主体及时接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截至目前,浦东市场监管局已向7个部门推送覆盖17项审批事项的登记信息654条。此外,各部门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后,也及时将处罚信息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有助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浦东文广局相关负责人感叹,长期以来,由于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注册登记部门与许可审批部门信息分割,造成监管信息不对称。浦东地域面积大,存量企业多,对于监管对象实际情况很难完全掌握,“有时甚至是两眼一抹黑”。实行“双告知”后,市场监管部门把企业“出生证明”第一时间告知许可审批主管部门,打破了“信息孤岛”,实现了部门间信息互通,监管上无缝对接,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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