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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园按需设立 办园提升质量

2020年11月30日 10阅读 来源:浦东日报 2017-10-27 00:00:00

  ■本报记者吴燕

在上海,每5所幼儿园中就有1所在浦东;而在浦东,每3所幼儿园中就有一所是民办园。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质量,直接影响着新区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7年浦东新区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未来几年仍是浦东幼儿入园高峰期,新区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合理布局、严格规范对民办幼儿园的设立和审批,并着力推进民办优质园创建,构建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格局。

民办园审批不搞“一言堂”

浦东是人口导入大区,“十二五”期间新区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办学格局,在适龄入园幼儿快速增长背景下,实现学前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民办幼儿园功不可没。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310所,其中民办园113所,占总数的36%;全区在园幼儿逾12.9万人,其中22%的幼儿在民办园就读。民办园与公办园一起,构建了浦东学前教育多元化办学的基本格局。

在浦东,一所民办幼儿园的设立和审批,并非教育局一家说了算,而是由教育局、街镇、教育署、行业协会、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等协同把关,确保每一所民办幼儿园都按需设立、有章可循。

浦东严格规范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审批流程,由浦东新区学前教育协会受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事务,由各教育署按照属地化管理职责,对材料进行初审,最后由新区教育局进行设园审批。为确保审批的公正透明,新区教育局还通过浦东新区学前教育网和浦东教育信息网,将审批的依据、流程和受理方式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委托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进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作为政府审批的依据和参考。

民办幼儿园获准设立后,浦东新区学前教育协会受新区教育局委托,承担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年检、变更、办学许可证换领、招生备案、收费监督等日常事务管理。

记者获悉,未来几年,新区将进一步坚持学前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完成对现有民办机构的分类登记,依法开展对民办机构的监督和变更、换证、年检等事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促进民办机构依法办园。

分层“输血”提升办园质量

办园质量是民办园赖以生存的基础。目前,全区共有市一级及以上民办优质园12所,其中1所为区级示范园。民办优质园的数量与新区的民办园总量相比,依然有提升空间,新区正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升和检验民办园的办园质量。

对于普通民办幼儿园,新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教育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办园质量评估和财务专项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成果认定的依据。去年,新区创新性制定出台《浦东新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质量认定及检查评估指标(试行)》,从行政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安全卫生等方面,对普通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而对于民办三级幼儿园,管理重点则聚焦在“依法办园”和“安全管理”这两方面。新区组建了由优秀园长、财务人员、教研人员等组成的专家团队,对民办三级幼儿园依法办园开展专项视导,评估结果作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成果认定的依据。2015年,新区在全市率先发布相关《通知》,从加强审批管理、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收费行为、规范保教行为等方面,对民办三级幼儿园的规范办学提出具体细致的要求。此外,新区还建立了公办民办结对制度、教育署日常巡视制度等,加强对民办三级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指导,帮助其提升办园质量和办学水平。

“未来我们将关注每一所民办园的办学实际情况,针对其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发展瓶颈给予指导帮助。”新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浦东将继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着力推进民办优质园创建,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满足不同人群的多元入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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