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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推进企业减负政策落实

2020年1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鄂州政府网 20200514

本网讯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好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加快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我市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中心紧紧围绕鄂州市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以大力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为主要抓手,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交易招投标两个方面为有效推进企业减负政策落实做了以下工作。 

政府采购工作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注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采购项目全部依法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开,为便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在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步公开了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询价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等,为中小微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创造公平环境。2020年元至4月份,共完成采购项目9个,采购金额近4000万元。 

严格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所组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自2018年7月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对所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明确 ,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严格禁止中小企业限制性条款。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严格把关,提醒采购人依法依规编制采购需求,凡属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的采购需求条款,如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的要求,一律禁止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工程建设交易工作 

开展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服务。注重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无纸化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了从投标信息注册、项目信息发布、项目招标登记、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到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从根本上节约了投标企业到现场交易的路途时间和制作纸质标书的成本,投标企业仅标书制作费用这一项每年可节约近300万元。   

推行投标保证金法定最短时间内退还。做到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日内退还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企业保证金,最大程度减少投标企业资金沉淀。 

开展电子交易平台CA证书互认。继续推行CA证书互认。来鄂州投标的企业再也不用担心在外地办的CA锁不能在鄂州投标了,投标企业凭全国任何一家CA公司的CA锁都可以登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企业减少在多家CA公司办理多个CA锁的费用,现在只需办理一个CA锁就可以通行投标。按500家外地投标企业来算,仅办理CA费用可节约25万元,还不包括节约的时间成本。 

开展常态化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疫情向好后及时开展了常态化远程网上开标,投标企业只需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在线质疑及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回复等操作,开标过程全程网上进行,全程留痕,开标过程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播。投标人足不出户可以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投标,交易全过程均在网上操作,实现了“投标不跑路、交易不见面”,在提效率、降成本的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交易过程的人为干扰,促进公平竞争。按全市每年300个招标项目、每个项目10个投标单位、每个投标企业每次投标成本(交通、住宿、餐饮)1000元粗略测算,每年可为投标企业节约成本300万元。 

打通了外省网上远程异地评标通道。4月份我中心按照防疫与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电子交易系统上开发了与四川等外省交易中心的远程异地评标功能,为远程异地评标提供了新的更广的选择通道。本地和外省的专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在线面对面评标,消除了空间上的差异,将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从地域上最大限度地隔离,不仅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评标,还有利于克服我市长期存在的评标专家资源不足问题,降低了招标人接送异地专家成本,提高了评标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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